日前,經(jīng)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對罪犯李俊鋒執(zhí)行了死刑。2020年12月22日,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俊鋒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李俊鋒上訴后,山西省高級人...
日前,經(jīng)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對罪犯李俊鋒執(zhí)行了死刑。
2020年12月22日,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俊鋒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李俊鋒上訴后,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最高人民法院經(jīng)復核確認:2020年4月14日23時許,李俊鋒在山西省清徐縣鳳儀北街的“老地方”酒吧喝酒時,搭訕、調戲在該酒吧打工的被害人張某某(女,歿年20歲),要求加張某某的微信。遭到張某某拒絕后,李俊鋒起身到酒吧外其停放的轎車上取得三棱刀一把,返回后在繼續(xù)喝酒期間辱罵張某某,后突然拔出三棱刀向張某某的腹部捅刺一刀,致張某某下腔靜脈破裂大失血當場死亡。李俊鋒案發(fā)后逃離現(xiàn)場,次日凌晨被抓獲歸案。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李俊鋒目無國法,在公共場所持三棱刀無端捅刺他人,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系在緩刑考驗期內故意殺人,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實屬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
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和執(zhí)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對罪犯李俊鋒宣判并執(zhí)行死刑。
此前報道
“男子搭訕遭拒刺死女大學生”案二審未當庭宣判:庭上控辯雙方辯論激烈
4月15日,“男子酒吧搭訕刺死女大學生”案在山西高院二審開庭審理。15日12時,紅星新聞記者從被害人家屬處獲悉,二審未當庭宣判。
據(jù)悉,此次二審開庭地點為太原市第二看守所(臨時法庭)。被害人張姝姝的一位親屬稱,聽參與旁聽的張姝姝的父母說,庭上檢方與辯方“辯論得挺激烈的”,“說是要等合議庭開會討論,要等一段時間宣判。”記者致電張姝姝母親電話,未能接通。
▲酒吧監(jiān)控記錄下的事發(fā)瞬間
據(jù)紅星新聞4月1日報道,2020年4月14日晚,因多次搭訕、調戲被拒,男子李某鋒從懷中掏出一把三棱軍刺,猛地刺向在酒吧兼職的女大學生張姝姝。當晚張姝姝因大失血死亡,次日凌晨3時許李某鋒被警方抓獲。
2020年12月22日,太原中院對該案一審宣判,李某鋒因緩刑期間犯故意殺人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一審判決書顯示,李某鋒供述稱“拿刀本意是嚇唬”,其辯護人亦提出“屬酒后激情殺人”、“疑遺傳醉酒精神分裂癥”、“系投案自首”等多條辯護意見,但均未被法院采納。一審宣判后,李某鋒一方認為量刑畸重提出上訴。
▲一審判決書
一審判決書亦顯示,李某鋒此次作案系緩刑考驗期內再次作案。2017年4月8日,李某鋒因吸毒被清徐縣東湖派出所行政拘留,但因未滿18歲不予執(zhí)行;2019年6月24日,李某鋒因在飯店吃飯與人發(fā)生爭執(zhí),持飯店菜刀砍傷被害人臉部,犯故意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且在緩刑期內,李某鋒還曾與人打架斗毆。
2021年4月2日,太原市委政法委微信公號“晉陽劍”發(fā)布消息稱,太原市委政法委已于4月1日牽頭組建核查組,4月2日進駐清徐,對“山西一男子搭訕遭拒刺死女大學生”輿情所反映的相關情況進行全面核查,核查情況將及時公布。
4月14日,太原市委政法委辦公室工作人員回應稱,目前核查組仍在核查,待有結果后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來源:本文內容搜集或轉自各大網(wǎng)絡平臺,并已注明來源、出處,如果轉載侵犯您的版權或非授權發(fā)布,請聯(lián)系小編,我們會及時審核處理。
聲明:江蘇教育黃頁對文中觀點保持中立,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不對文章觀點負責,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權及插圖屬于原作者。
Copyright©2013-2025 ?JSedu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蘇教育信息綜合發(fā)布查詢平臺保留所有權利
蘇公網(wǎng)安備32010402000125
蘇ICP備14051488號-3技術支持:南京博盛藍睿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