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表示將持續鞏固“雙減”治理成果,進一步規范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依法依規查處各類學科類“隱形變異”校外培訓行為,推進校外培訓機構的規范治理。
3月13日,西安市教育局官方通報7起違規校外培訓行為的處罰情況,共開出1.8萬余元的罰單。西安市教育局表示將持續鞏固“雙減”治理成果,進一步規范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依法依規查處各類學科類“隱形變異”校外培訓行為,推進校外培訓機構的規范治理。
7起違規行為中,有一起系收費不規范問題。根據通報,新城區天趣培訓中心未按要求執行政府指導價。新城區聯合檢查組對該機構進行立案調查,警示約談機構負責人,要求退還所收費用。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有關規定,對該機構作出罰款1976.8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有5起違規行為系個人名義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的情況,其中,邵某、袁某某、朱某某、付某和李某某分別于未央區長慶未央湖花園小區東區高層、雁塔區紅專南路學誠廣場、鄠邑區連豐新村西二街等地的小區樓、寫字樓內違規開展學科培訓,被責令退還收取費用,并被處以行政處罰,罰金在400至6960元不等。
此外,位于蓮湖區星火路的西安蓮湖瑪瑪洛可教育培訓學校,被指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蓮湖區聯合行動組現場約談機構負責人,責令立即停止違規培訓行為,退還所收費用。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對該機構作出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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