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湖南冷水江兩名17歲少年,因強奸殺人被判無期徒刑。但這些年“兇手”一直喊冤,堅持不寫悔罪書,拒絕減刑。2020年1月,湖南省高院曾發布已啟動申訴復查程序。四年過去,作為“兇手”父親的謝國東...
15年前,湖南冷水江兩名17歲少年,因強奸殺人被判無期徒刑。但這些年“兇手”一直喊冤,堅持不寫悔罪書,拒絕減刑。
2020年1月,湖南省高院曾發布已啟動申訴復查程序。四年過去,作為“兇手”父親的謝國東再次前往湖南省高院詢問結果和反映案情時被告知,案件已經進入省高院審查會委員會進行討論,具體結果仍需等待。
女教師樓頂被害倆17歲少年被判無期
湖南省冷水江制堿廠是一家有著幾十年歷史的老牌企業,現在還保留著以前的格局,幾十棟家屬樓和堿廠辦公室毗鄰,堿廠自己的幼兒園、學校、醫院、酒店、電影院散落其間。
2009年8月25日,堿廠子弟小學英語老師劉云晚飯后獨自出門散步。將近晚上10點,劉云還沒回家,家人有些著急,撥打電話后卻一直沒人接。
劉云家人開始四處尋找,在前往樓頂尋找時,劉云的孩子聽到黑夜里有喘息聲,回去拿來手電筒后,看到劉云赤裸倒在樓頂水塔附近,嘴吐血泡,呼吸困難。劉云被送到冷水江市人民醫院搶救,但最終離世。
事發兩天后,在同一小區的17歲少年謝偉正在家中寫作業,警察突然登門,表示謝偉與劉云的被害有關,需要帶回警局協助調查,同時被帶走的還有小區內17歲的劉滸。遇害者劉云老師曾是兩人在廠職工子弟小學就讀時的英語老師。
兩家父母震驚之余,只能滿懷憂慮地期盼著能弄清事實,讓孩子早日歸來,但劉滸和謝偉自那夜以后,再也沒有回家。經過冷水江警方三天兩夜的“突審”,兩人最終承認“奸殺老師”。
起訴書指控,2009年8月25日晚7點多,劉滸和謝偉從謝家來到門球場,一起用手機觀看淫穢視頻。劉滸提出找個女人發泄一下,謝偉說劉云老師晚上經常在天臺上散步,提議對其下手。兩人攜帶木棍到天臺對散步的劉云施以拳棍,隨即實施強奸……起訴書還指控,兩人逃離現場回到家后,將作案經過告訴了父母,謝偉之父謝國東和劉滸之母許小紅分別叮囑兒子否認犯罪事實,謊稱案發當晚一直在家。
冷水江市公安局出具的法醫學尸體檢驗鑒定書顯示,“死者系生前被他人持鈍器及拳頭致傷頭部、面部,造成頭皮廣泛性淤血,蛛網膜下廣泛性出血,鈍性外力致傷頸項部、手堵嘴壓迫呼吸道、造成窒息,導致呼吸、循環衰竭死亡。”
2010年8月19日,婁底中院以強奸罪判處兩人無期徒刑。兩人不服上訴,2010年12月,湖南省高院維持原判。謝國東和許小紅也因包庇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和4年有期徒刑。
對于法院的判決,謝國東和許小紅并不認同。“事發后我們都不知道什么事情,孩子怎么就成了強奸犯,我也成了包庇犯?”
謝偉和劉滸被判刑后,曾說“要么清清白白走出監獄,要么就把牢底坐穿。”
死者身上未有倆少年DNA
謝國東今年56歲,背著一個黑色皮包,穿著一件藏青色外套,褲子略顯肥大,走路不是很利索。他從包里拿東西的時候,手總是顫抖。
謝國東十幾年來多方奔走、喊屈叫冤。他認為法院的判決是“以口供為主,缺乏人證物證的支撐,死者身上也沒有孩子的DNA等任何信息,并且死者的內衣上檢出了其他人的血跡。
謝國東說,案發現場是堿廠一生活區11棟樓頂的平臺,在11棟斜對面是14棟,兩棟樓相隔一條馬路。當天,沒人看見這兩個孩子走到11棟,僅有人看到這兩個孩子走上斜對面的14棟。
謝國東回憶,謝偉在案發當晚去門診所找他,然后謝偉和劉滸一起結伴去玩。謝偉突然感到肚子不舒服,想找個地方方便,劉滸提議到14棟的樓頂,那里有條溝,別人看不到。“我們到樓頂后,我蹲在水塔旁的角落里解手,劉滸在旁邊用手機放音樂。”根據謝偉的說法,在方便完后,他們下樓回家。
事發后,謝偉曾被警方押著回到小區附近的豬圈指認撿到木棒(兇器)的地方。在一審中,公訴人承認該木棒只是“類似物”,并不是實際作案的那一根。但在第二次開庭時,公訴人又將該木棒列為物證提交。
“如若木棍真的是兇器,木棍上會有指紋以及受害人的血跡、DNA等,但是這么重要的證據從未送去檢驗鑒定。”謝國東說。
讓謝國東堅定認為孩子被冤枉的主要原因就是一份湖南省公安廳出具的《法醫物證鑒定書》。
從這份《法醫物證鑒定書》上看到,當時送檢的物證及樣本除死者劉某連衣裙上的斑跡、胸罩上的血跡,以及她身體隱私部位的擦拭物外,還對劉某丈夫、謝偉、劉滸進行了采樣。采樣的結果顯示沒有謝偉和劉滸的任何生物遺留痕跡。
“DNA檢測結果顯示,劉某胸罩上的血跡系她與另一男性共同所留。”謝國東說,這意味著,這重要的物證“排除了”被納入采樣的這3個男人。而在這3個男人之外,“另有一名男性”。
劉滸和謝偉在多次有罪供述中均提到,當晚通過手機發短信的方式相約去門球場看淫穢視頻,并在獲知劉云死亡事實后,通過手機溝通商量應對措施。
謝國東認為,公安機關對謝偉和劉滸的手機,提取通話記錄、短信記錄進行核實。只要對比查證即可作為證明兩人在案發時間段有通話聯絡,就可以進一步作為印證兩人有罪的有力證據。
即使兩人將記錄刪除了,以2009年的技術水平,完全可能恢復刪除的短信。如果兩人供述屬實,則兩人的通訊記錄時間和次數應該與兩人的供述相吻合,相關部門沒有理由不提交兩人的通訊記錄作為證據。
案件在省高院審查委員會討論
2019年初,謝國東從冷水江市公安局獲悉,警方根據受害人貼身衣物上遺留的血跡,找到了法醫鑒定報告中所稱的“另一未知男性”張琦。張琦的到案,意味著劉滸、謝偉被定罪并服刑多年后,該案的“第三人”終于落網。
得知這個消息后,讓謝國東再次看到了伸冤成功的希望。
“雖然早已到案,但遲遲沒有庭審。”謝國東告訴記者,他和劉滸的母親都一直在等待參加張琦案的開庭審理,但是一直都未見相關案件開庭。后來,辦案人員告訴謝國東,張琦案起訴罪名為強制猥褻與侮辱尸體罪。“當劉云被家屬發現時,她尚未去世,并不是‘尸體’。”謝國東說,他們一直想知道審判的具體情況,但是法院一直沒有給答復。后來聽說張琦已經在2023年被釋放。
當謝國東找到冷水江法院詢問“張琦案”審判細節和具體結果時,被告知無法對其說明。“告訴我案件和我們沒有關系,所以無法告知。”謝國東略有激動,“張琦的血跡出現在被害人的內衣上,怎么能和我們的案子沒關系呢?”
2020年1月,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曾發布情況說明:“我院正依法對謝某和劉某犯強奸罪一案進行復查,相關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四年過去,謝國東還沒有等到復查的結果。2024年10月17日,謝國東和劉滸的母親再次來到湖南省高院反映案情,希望法院能告知關于“張琦案”的審判細節及復查結果。
湖南省高院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他并不清楚“張琦案”的審判細節,也無法進行查閱。目前謝偉和劉滸的案件已經進入省高院的審查委員會進行討論,還未有具體結果。如果有結果后,會通知兩人。
謝國東表示,兩個孩子入獄后仍堅稱無罪,因不肯寫悔過書,均未被減刑,目前刑期仍為無期徒刑。“如果愿意寫悔過書,加上減刑,兩個孩子今年差不多該釋放了。”
十幾年來,每個月謝國東會定期去探視一次兒子。“以前在家的時候,他是一個很活潑、熱愛勞動的孩子。”謝國東說,現在每次去看兒子,感覺他都變得有些沉默寡言,性格慢慢變內向了,但是他仍然堅信法律會給他一個公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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