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教育部門出臺的許多政策也都對這些禁止性行為說“不”,但是顯然并沒有能夠有效地解決問題。
5月14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基礎教育“規范管理年”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十二條負面清單”,嚴禁校園內發生以多欺少、以強凌弱、以大欺小等學生欺凌行為,嚴禁學校違反規定提前開學、延遲放假,利用節假日、寒暑假組織學生集體補課等。
圍繞這一重要文件,多位教育專家進行解讀。有專家指出,基礎教育規范管理負面清單中所列舉的禁止性行為,都不是今天才有的,而是存在很長一段時間了。“十二條負面清單”并不是新政策、新要求,而是以底線的形式予以重申提醒,進一步做到人人皆知,讓校長教師知敬畏、守底線。
依法規范辦學行為是構建良好教育生態的必然要求
中國教育學會副會長,清華大學教育研究院院長、教授石中英指出,我國基礎教育點多、線長、面廣、量大,有近50萬所中小學幼兒園、1600多萬名教師、2.3億名在校學生,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不同地方學校管理水平存在較大差異。長期以來,在升學、績效和功利主義等錯誤片面教育價值觀誘導下,各地基礎教育管理一定程度上出現了育人方向偏差、制度不健全、規范乏力、管理失序等狀況。
石中英進一步指出,這種狀況往往導致廣大人民群眾對基礎教育辦學過程中各種問題的抱怨,影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和全體青少年的健康發展。為解決這一事關我國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的瓶頸問題,提升新時代基礎教育治理水平和能力,優化基礎教育良好生態,教育部辦公廳下發《通知》,就加強基礎教育的規范管理進行專項部署,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師范大學教授、國家高端智庫教育國情調查中心主任張志勇表示,依法規范辦學行為是構建良好教育生態的必然要求。教育部啟動基礎教育規范管理年活動,其根本目的就是要清理整治基礎教育領域存在的違背教育宗旨、違背教育規律、違背教育科學的各種功利化短視化教育行為,規范整治的具體目標聚焦基礎教育系統存在的“安全底線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師德師風失范”等行為。
張志勇表示,應以健全的監督體系和嚴厲的監督問責保障規范辦學政策落實。加大行政監督力度,通過定期檢查和隨機抽查等方式,對學校辦學行為進行全面、深入的監督。重點檢查學校是否遵循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是否存在規范辦學負面清單行為;健全社會監督體系,暢通并公布規范辦學舉報電話、郵箱、網絡平臺等受理渠道,廣泛接受學生家長、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對學校辦學行為的監督。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對反映和舉報屬實的情況,要及時查處并公布處理結果;強化問責力度,各級黨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大對違反負面清單規定、觸碰底線紅線辦學行為的懲處力度,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對于漠視學校違規行為、敷衍塞責、處置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門,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督辦問責。同時,要通過公開曝光、約談、問責等方式,讓違規辦學者付出應有的代價,形成強大的震懾力;強化考核結果應用,將依法規范辦學行為政策落實情況納入地方黨委政府、教育部門履職考核,納入教育系統行風紀檢監察,作為評價學校和教師工作績效的重要指標。
“十二條負面清單”并非新要求
此次《通知》中,專門附錄了一個“基礎教育規范管理負面清單”,共有12類禁止行為,涉及幾十種要著力解決的不規范辦學行為。
石中英強調,這些“嚴禁”并不是新政策、新要求,而是以底線的形式予以重申提醒,進一步做到人人皆知,讓校長教師知敬畏、守底線。從類型上來看,這些禁止行為有的是邁過了政治紅線,有的是喪失了道德底線,大部分是觸碰了政策和管理的底線。不管是屬于哪種情形,若放任這些禁止行為的發生,就會極大地影響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破壞基礎教育生態,最終影響到基礎教育的高質量發展。
石中英表示,基礎教育規范管理負面清單中所列舉的禁止性行為,都不是今天才有的,而是存在很長一段時間了。以往教育部門出臺的許多政策也都對這些禁止性行為說“不”,但是顯然并沒有能夠有效地解決問題。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就在于,這些禁止性行為的發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原因甚至不是來自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部,而是有其深厚的社會成因,像提前開學、延遲放假,利用節假日、寒暑假組織學生集體補課這類行為甚至是在家長強烈要求下發生的。因此,要真正將基礎教育規范管理落到實處,取得實效,也需要綜合施策,多措并舉,標本兼治,光向學校提要求是不夠的。
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教育政策研究院副院長、教授金志峰也強調,《通知》提出十二項“嚴禁”,這些“嚴禁”并不是新政策、新要求,而是以底線標尺的形式重申,提醒地方、學校、教師進一步重視,并抓落實、見成效。
一是政治上的錯誤言行、觀點,校園安全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和違法違規行為;二是歧視侮辱學生,以及在防范校園欺凌中的失職和不當行為;三是節假日補課、擠占學生休息時間、過量布置作業等增加學生負擔的行為;四是用升學率、考試成績評價學校和教師,以及隨意調整或增減課程、擠占德、體、美、勞課時等功利化行為;五是違規收費、克扣擠占挪用學生資助資金、違規選用教材教輔及指定購買圖書資料等謀利行為。規范管理負面清單作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必備管理工具和中小學幼兒園辦學治校的行為標尺,一切辦學行為、管理行為均不可逾越負面清單所劃出的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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