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質量提升三年行動列入年度重點工作。
未來三年,貴州將實施精神素養提升、監護提質、精準幫扶、安全防護、固本強基等“五大行動”及18項重點工作任務,提升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質量。近日,貴州省民政廳、省委社會工作部、省委網信辦、省高院、省檢察院、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婦聯等17部門聯合印發《貴州省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質量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明確,服務對象為全省范圍內的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農村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跨縣域外出務工連續3個月以上,或一方跨縣域外出務工3個月以上另一方無監護能力,不滿十六周歲、戶籍所在地在農村的兒童。困境兒童為因家庭貧困導致生活、就醫、就學等困難的兒童,因自身殘疾導致康復、照料、護理和社會融入等困難的兒童,以及因家庭監護缺失或監護不當遭受虐待、遺棄、意外傷害、不法侵害等導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或侵害的兒童。
未來三年,全省各地要將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作為重點關愛對象,加強思想道德建設,持續開展“綠書簽”“網絡安全進課堂”系列宣傳活動,弘揚“讀好書”“上好網”理念。各部門協同搭建心理健康關愛服務平臺,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心理健康關愛服務體系。積極爭取各級政府支持“兒童之家”的建設和運行,把“兒童之家”打造成為重要陣地,為家庭教育提供協同服務。婦聯要認真開展家庭教育,持續注重家庭監護基礎作用,教育引導父母依法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實施方案》要求,各地要選優配強基層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工作隊伍,推進兒童主任專職化,由村(居)民委員會副主任擔任兒童主任。對于轄區內常住兒童數量較多或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總人數超過30人的村(居),可根據實際需要增配兒童主任。積極培育和發展兒童福利領域社會組織,健全完善“五社聯動”工作機制、“共青團+青年社會組織+志愿者”工作機制。
《實施方案》還明確了重點工作推進和時間節點,并將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質量提升三年行動列入年度重點工作,指出各地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落實措施,統籌使用中央和地方財政資金,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資金保障,提高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服務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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