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要改革師范專業的招生方式,將師范專業納入提前批次招生,在招生過程中應增加面試、教師職業能力傾向測試環節。
增加相關院校師范類本科專業招生計劃,深化推進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交流輪換、骨干教師均衡配置、普通教師按需輪崗,加大體美勞等緊缺學科教師補充力度……12月2日,北京市教委等十部門發布《北京市新時代基礎教育強師計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從全面提升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素養、提高教師培養培訓質量、深化中小學教師管理制度改革3個方面提出15條具體落實措施,以構建開放、協同、聯動的高水平教師教育體系,加強高質量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教師數量、素質、結構協調發展。
設立北京市師德失范曝光平臺
《方案》提出,要全面提升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融入教師培養培訓課程。同時,全面實行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加強教師黨支部和黨員隊伍建設,充分發揮黨員教師的先鋒模范作用。
教師師德是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方案》稱,要將師德教育貫穿于教師教育的全過程,完善教師榮譽表彰制度,加大優秀教師典型表彰宣傳力度,建立新教師入職宣誓制度和教師師德承諾制度,增強教師的職業榮譽感、使命感和社會責任感。
同時,將師德師風建設貫穿教師管理全過程,在教師資格認定、公開招聘、職稱評審、崗位聘用、年度考核、推優評先、表彰獎勵等工作中嚴格落實師德師風第一標準。
此外,各區各校還要建立健全師德違規查處通報和報告制度,設立北京市師德失范曝光平臺,持續開展違反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典型案例通報,提高警示教育實效性。推動建立教師誠信記錄目錄清單,制定教師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將教師嚴重失信行為記入誠信檔案,對存在嚴重不良行為的依法實行行業禁入。
擴大師范生培養規模,推動教師培訓改革
師范生是教師隊伍的重要力量。《方案》提出,要構建開放靈活的教師培養體系。根據實際需要,增加相關院校師范類本科專業招生計劃,支持相關院校增設相關學科教育專業(師范),擴大師范生的培養規模。
辦好一批院校學前教育專業,擴大大專及以上層次幼兒園教師培養規模。支持相關院校擴大特殊教育專業招生規模,加大特殊教育領域教育碩士培養力度。支持相關院校為鄉村學校定向培養全科型鄉村教師。積極爭取增加一批教育碩士、教育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引導鼓勵有關高校擴大教育碩士和教育博士招生規模。
支持一批有基礎的高水平綜合大學成立教師教育學院,設立師范專業,開展教師教育,創新教師培養形態,重點培養教育碩士,適度培養教育博士,造就高素質復合型教師,推動師范人才培養質量提升。
同時,在教師培訓改革上,要充分發揮名師名校長輻射帶動作用,高質量推進教育家型校長教師涵養、名師名校長領航工程、名師名校長發展工程、特級教師和特級校長工作室等市級高端培訓項目,開展北京市“雙減”背景下中小學干部教師能力提升全員培訓、中小學思政課教師全員培訓,示范引領各區教師全員培訓開展,進一步加強中小學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科學、心理健康教育等學科教師培訓。
實施中小學教師開放型在線研修計劃,通過組織全市中小學市級及以上骨干教師“走網”的方式面向全市義務教育階段普通教師開展多種形式的在線研修。
將師范專業納入提前批次招生,加大藝術等緊缺學科教師補充力度
《方案》提出要改革師范專業的招生方式,將師范專業納入提前批次招生,在招生過程中應增加面試、教師職業能力傾向測試環節,擇優選拔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潛質,有志于長期從教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報考。
嚴把教師入口關,教師必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持教師資格證上崗任教。建立教師資格認定和教職員工準入查詢制度,依法實行行業禁入。全面推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注冊制度改革。建立中小學教師退出機制,對嚴重違反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的,依法依規依程序撤銷教師資格、清理退出教師隊伍。
同時進一步優化義務教育教師資源配置。加大藝術、體育、美育、勞動、科學、信息科技、心理健康教育等緊缺學科教師補充力度;深入推進中小學教師“區管校聘”管理改革,推動學區、教育集團和城鄉學校共同體改革覆蓋區域內所有中小學校,深化推進干部教師交流輪崗,拓展優秀校長和高質量教師基本公共服務范圍;完善交流輪崗激勵機制。
不簡單用升學率、學生考試成績等評價中小學教師
針對教師評價制度和標準,《方案》提出,要建立符合各級各類教師崗位特點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和考核評價機制;落實中小學教師家訪制度,將家校聯系情況納入教師考核。
同時,要完善中小學教師績效考核辦法,在績效工資分配中向班主任、骨干教師、特殊教育教師傾斜,鼓勵支持中小學教師積極參與交流輪崗和教育綜合改革;不簡單用升學率、學生考試成績等評價中小學教師。
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機制將不斷完善。《方案》明確,要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本地區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斷落實好公辦幼兒園教師工資待遇政策,提升非在編教師的工資待遇,縮小與在編教師的差距,民辦幼兒園參照公辦幼兒園合理確定教師工資收入水平。
加強鄉村教師周轉宿舍建設,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加大保障性住房供應力度,解決教師隊伍住房困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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