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訂版),進一步規范合同當事人簽約、履約行為,提升校外培訓機構服務質量,化解校外培訓中產生的糾紛,保護合同...
據教育部網站10月13日消息,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近日,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訂版)(以下簡稱《服務合同(示范文本)》),進一步規范合同當事人簽約、履約行為,提升校外培訓機構服務質量,化解校外培訓中產生的糾紛,保護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
《服務合同(示范文本)》由封面、使用說明、特別提示和合同正文四部分組成,其中,合同正文包括甲乙雙方的基本信息、培訓服務、培訓收費、甲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的權利和義務、培訓退費、違約責任、爭議處理、其他約定、生效方式、合同附件等內容,就市場交易主體雙方的權利義務進行了合理界分,對培訓服務標的的質量要求、保證條件及風險分配等給出了恰當定義。《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充分吸收了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的最新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調整優化了合同結構,完善了合同細節,規范了合同語言,從源頭上解決了一些培訓機構資質不全、違規收費、退費難、卷款“跑路”、培訓人員良莠不齊等突出問題,切實防止群眾利益受損。
下一步,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將指導各地抓好落實,把推行《服務合同(示范文本)》作為落實“雙減”工作的重要環節加以推進,多措并舉,宣傳引導廣大合同當事人使用《服務合同(示范文本)》,推動校外培訓市場有序運行、理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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