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將通過政府提供土地、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持等,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
針對部分鄉村教師居住條件差、在縣城買不起商品住房等問題,4月1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長潘偉回應稱,將通過政府提供土地、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持,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
4月14日,教育部等八部門發布《新時代基礎教育強師計劃》,提出支持地方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加大保障性住房供應力度,解決教師隊伍住房困難問題。
潘偉在會上介紹稱,據統計,截至2021年底,全國有26萬鄉村教師、36萬青年教師通過公租房保障解決了住房困難問題,讓教師們能夠安居樂業、安心教學。
“從調研情況看,目前仍有部分鄉村教師在執教學校缺乏周轉住房,只能住在辦公室、教室或租住農房,居住條件較差,還有部分教師在縣城買不起商品住房,需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解決好他們的住房困難問題。”潘偉指出。
據悉,2021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在國家層面首次明確提出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
潘偉表示,教師群體通過住房保障體系解決住房困難問題,有多種渠道和方式。首先,符合當地規定的公租房準入條件,住房和收入困難的教師,可以申請公租房實物房源或租賃補貼。第二,通過支持學校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和房屋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等,切實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幫助教師群體緩解住房困難。第三,各地因地制宜發展共有產權住房,當教師特別是年輕教師工作一段時間,有了一定的積累以后,還可以通過購買共有產權住房來擁有合適的住房。
潘偉稱,下一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督促各地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通過政府提供土地、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持,引導各類主體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
“比如,支持學校盤活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支持利用學校周邊或鄉鎮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以及存量閑置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支持各地適當利用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等,切實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著力解決好教師隊伍特別是鄉村教師的住房困難問題。”潘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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