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實施意見》。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體育局相關處室負責人就校外培訓機構規范發展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一起來看——問很多...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實施意見》。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體育局相關處室負責人就校外培訓機構規范發展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一起來看——
問
很多學生家長想給孩子報名參加文化藝術類培訓。但社會上培訓機構很多,良莠不齊,請問省文旅廳的同志,作為消費者,如何選擇規范的文化藝術類培訓機構?
家長們關注的問題很有普遍性。“雙減”工作開展以來,我省已明確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由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實施審批、監管等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廳高度重視這項工作,去年,已在全國率先出臺了《江蘇省文化藝術類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指引(試行)》及《管理辦法》,統一推進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的審批及日常監管工作。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實施意見》和我廳發布的文化藝術類培訓機構《準入指引(試行)》及《管理辦法》,文化藝術類培訓機構的準入須滿足一定條件,如:教學面積不少于100平方米;專職管理人員不少于3人;面向12歲以下兒童的培訓機構,只能設置在建筑物的1—3層;培訓場所必須符合消防及安全要求;培訓機構要在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上開設預收費資金監管賬戶等。只有達到這些基本條件,培訓機構才能通過當地縣(市、區)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的審批,取得《文化藝術類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審核意見書》,才能稱為規范的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
學生家長如果要為孩子報名參加文化藝術類培訓,可到所在縣(市、區)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官網或者微信公眾號,查閱本地已通過審批的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根據需要理性選擇培訓機構。家長還應到培訓機構現場去了解培訓機構辦學資質、師資力量、收費項目等情況是否按照要求在顯著位置公示,接受監督。家長在交費時,一次性收費跨度不要超過3個月或60課時,且不要超過5000元,提前收取費用不要早于培訓開始前1個月。家長應在“校外培訓家長端”APP內進行交費,所有資金繳入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監管賬戶,接受全流程監管,保障家長的合法權益。家長要主動要求培訓機構提供規范的培訓合同和收費票據。特別要強調的是,家長們不要貪圖所謂的“打折”“優惠”,以現金等“體外循環”的方式,幫助培訓機構逃避資金監管,防范培訓機構“卷錢跑路”,造成家長利益受損。
同時,也提醒大家,如果發現培訓場所有隱患、培訓行為不規范、收費管理有問題、公示制度不執行等情況,可隨時向當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反映,以便我們及時處置,防范風險。請社會各界支持并協助我們一并參與監管,共同打造生態良好的校外培訓環境。
答
問
《實施意見》提出,校外培訓機構應當具備與所開辦培訓項目及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所,請問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對辦學場所有什么具體要求?
省科技廳認真落“雙減”工作的各項要求,積極指導各地科技部門認真落實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審批監管工作。去年,會同省科協聯合印發了《江蘇省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指引(試行)》,為地方規范開展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審批監管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據,其中對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辦學場所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要求培訓機構具有相對固定和獨立使用的辦學場所,產權清晰,如系租賃,應有書面租賃合同,租賃期不少于3年。二是,科技類校外培訓對場地空間有特殊要求,明確培訓場所建筑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教學用房建筑面積不少于辦學場所建筑面積的80%。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于3平方米;對于需要較多設備器材的一些科技類課程,那么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需要不低于5平方米。三是,對于招收14周歲以下中小學生的,其場所須符合適齡學生活動場所要求,辦學用房所在樓層不得超過3層。四是,施行“一點一證”,一個固定場所只能申辦設立一個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且不得與學科類培訓機構共同使用。不得擅自變更培訓地址、增設分支機構或培訓點。五是,我們為了保障學生安全,要求辦學場所不得選用居民住宅、半地下室、地下室及其它有安全隱患的場所。另外,還要求不得租借各類中小學校舍辦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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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實施意見》中專門強調要注重師資管理,并且強調從事非學科類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相應專業資質。我想請問省體育局同志,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在師資隊伍方面有哪些具體的標準和要求?
省體育局非常重視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師資隊伍建設與管理,在《江蘇省青少年(幼兒)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辦法(試行)》中,對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師資隊伍作出了具體明確要求,強調: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應配備與培訓項目和規模相適應的專兼職師資隊伍,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教練員應具有國家認可的專科及以上學歷,具備與培訓項目相符的職業專業能力證明,所提供的證書可通過政府官方平臺查詢核實。執教資格證書主要包括五類:一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體育教師資格證書;二是體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體育教練員職稱證書或全國性、省級單項體育協會頒發的體育技能等級證書;三是執教體育項目的二級及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四是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定的人才評價機構頒發的體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五是二級及以上社會體育指導員證書(持有社會體育指導員證書者還需要提供參與過執教項目運動訓練經歷或參與過本專業培訓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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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雙減”工作已實施近兩年了,校外培訓機構規范發展取得了哪些成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實施意見》將于5月26日正式實施,請問省教育廳,對下一步工作有何打算?
“雙減”工作開展以來,江蘇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建立機制、完善政策、破解難題、注重成效的工作思路,全力推進校外培訓機構規范發展。在工作機制上,成立由29個部門組成的“雙減”工作省級聯席會議機制和9個部門組成的校外培訓涉穩風險處置專班。各設區市、縣(市、區)也都建立“雙減”工作聯席會議機制和工作專班,形成了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在政策制度上,除了本次印發的《實施意見》,省委、省政府及相關部門近兩年陸續出臺了校外培訓機構登記管理、從業人員和培訓材料管理、預收費管理、安全管理等40多份政策文件,校外培訓機構監管政策的“四梁八柱”已基本建立。在治理成效上,經過近兩年的不懈努力,全省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取得了明顯成效,全社會支持和認可校外培訓治理的良好氛圍逐步形成。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從“雙減”前的8670家大幅壓減至205家,壓減率達到97.64%。科技廳、文化和旅游廳、體育局在全國率先出臺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指引或管理辦法,積極推進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審批和監管工作,目前已審批1600多家。
《實施意見》將于5月26日正式實施,我廳將重點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強政策宣傳。我們將通過新聞媒體發布、政府網站解讀、微信公眾號、學校家長會、告家長書等多渠道、多形式宣傳《實施意見》,做到家喻戶曉,凝聚共識,共同參與治理,形成校外培訓規范發展的合力。
二是落實監管職責。我們將全面落實《實施意見》規定的工作職責,牽頭做好校外培訓機構規范發展工作,重點做好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日常監管、行政執法、風險防范處置等工作。指導各設區市、縣(市、區)教育部門大力開展校外培訓機構治理。開展校外培訓教育督導,壓實各地責任。發揮“雙減”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加強部門協同,落實各方責任,做到監管全覆蓋。
三是聚焦重點難點。第一,加強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防范治理工作,對機構和個人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問題進行集中整治。第二,加強培訓材料和從業人員監管,堅持凡編必審,凡用必審,確保培訓材料的思想性、科學性、適宜性。加強從業人員資格審核,落實入職查詢和從業禁止制度,確保從業人員符合規范要求。第三,加強預收費資金監管,防范風險。開展校外培訓“平安消費”專項行動,督促培訓機構落實“一次性培訓收費跨度不得超過3個月或60課時,且不得超過5000元”等要求。推廣使用全國校外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實現校外培訓機構售課、收費、消課、退費等全流程監管,堅決維護學生、家長合法權益。第四,加強校外培訓行政執法。會同市場監管、公安、科技、文化和旅游、體育等部門開展校外培訓綜合執法、聯合執法、協作執法,對發現的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罰重處,將違規培訓機構列入“黑名單”,并及時向社會通報。期待通過我們的共同努力,真正減輕學生過重的校外培訓負擔,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長相應精力有效減輕,努力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答
來源: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社會教育處
編輯:黃心、王筱
審核:謝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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