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家長對孩子教育的日益重視,培訓機構的“春天”仿佛來了!但其中有不少培訓機構并無合法經營資質,存在種種問題。
孩子的教育問題牽動著每位家長的心,讓孩子接受符合青少年成長發展規律的教育也是大家共同的心愿。
近期,鼓樓區召開校外培訓機構集中整治階段性工作總結和轉段工作部署會。會議強調:各部門、街道辦事處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治理校外培訓機構的深刻意義,明確工作要求,落實工作職責,真抓實干、作出成效。
鼓樓區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辦公室印制了《致辦學者的告知書》和《鼓樓區校外培訓機構綜合執法派遣單》以及《鼓樓區校外培訓機構綜合執法記錄表》供各部門執法使用。
動真格,出實招,
鼓樓區校外培訓機構集中整治初見成效
一起往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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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區教育局聯合鼓樓公安分局、區物價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大隊五個部門成立檢查組對南京勵步兒童英語培訓中心等9個在鼓樓區的教學點進行了突擊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責令其整改。
鼓樓區教育局
鼓樓區教育局召開教育系統校外培訓機構規范辦學工作推進會。指導校外培訓機構申辦辦學許可證,全區約110家有照無證、無證無照的校外機構參加會議。
會議要求各培訓機構認清形勢,高度重視專項治理工作,認真落實省紀委“八個一律”的規定,立即開展深入的自查自糾。從事中小學學科類補習的機構上交師資情況和教學內容、課表等材料,并向社會公布。
鼓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今年5月,鼓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出全區校外培訓機構檢查名冊,要求各分局逐戶現場檢查,并且做好《校外培訓機構規范辦學情況統計表》登記和《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調查表》匯總。
10月底,為了貫徹落實鼓樓區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小組會議精神,確保數據更精準,市場監督管理局再次召開專項治理推進會。
近期,市場監督管理局又召開校外培訓機構集中整治第二階段工作部署會,13位分局長分別匯報了前一階段校外培訓機構的摸排情況。
綜合執法
自11月17日以來,鼓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啟動3批次60人次的針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綜合執法工作。
鼓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建寧路街道城管中隊拆除有照無證的南京龍文教育信息咨詢有限公司下關第一分公司門頭廣告及店堂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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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鼓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積極按照區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工作要求,密切協同各執法部門,大力推進集中執法工作。
小微
家長們在選擇學科類培訓機構時應注意這些。
小貼士
1、從事學科類培訓機構必須證照齊全,即持有工商營業執照和辦學許可證,且證照登記信息與實際情況相符
2、機構教學培訓場所安全性要有保障
3、培訓教師具備相關教師資格
4、培訓一次性收費不超過3個月
5、不得有“超標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培訓等
在鼓樓區,申辦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設置有以下要求。
小訊
(向上滑動翻閱)
申辦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設置要求:
一、適用范圍:
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主要指在本區行政區域內,由教育行政部門許可,在民政或工商(市場監管)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家機構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設立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培訓,實施與學校文化教育課程相關或者與升學、考試相關的補習輔導等其他文化教育活動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面向成年人開展培訓,或者實施面向中小學生的藝術、體育、科技、研學等培訓服務的機構,可以直接向企業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登記,不得開展上述規定的文化教育活動,其名稱中不能使用“教育”、“學校”字樣。
職業技能類等其他培訓機構、僅通過互聯網等非線下方式提供培訓服務的機構以及從事托管、嬰幼兒照護的市場服務機構不適用本通知。
二、名稱預審表:
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名稱的行政區劃、行業表述應當與機構辦學所在地、類別等相符合,名稱中的組織形式必須明確易懂;非營利性教育機構一般表述為:XX培訓(課外培訓、課外教育、自修、專修、自學、輔導、考試補習、補習等)學校或中心;營利性教育機構一般表述為:XX培訓(課外培訓、課外教育、自修、專修、自學、輔導、考試補習、補習等)學校(或中心)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且不得使用簡稱。
三、舉辦者的申辦報告:
內容應當包括:舉辦者、機構名稱、辦學地址、培養目標、辦學內容、辦學形式、辦學條件、使用教材及課程情況說明、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舉辦者為社會組織的應加蓋單位公章,舉辦者為公民個人的應由本人簽字。
四、需提交的舉辦者資質材料:
(一)、社會組織或公司舉辦:(提交原件及復印件)
法人: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資格;信用狀況良好,未被列入有關經營(運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單位名單,無不良記錄;法定代表人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信用狀況良好,無犯罪記錄,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1、法人資格證件;其中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和國資參股企業出資辦學,須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同意舉辦的證明文件。
2、單位住所房屋產權證或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租用契約;
3、本年度資產評估、財務審計報告;
4、請該審計機構出具本單位具有辦學出資能力的說明;
5、法定代表人個人身份證。
(二)、個人舉辦:(提交原件及復印件)
自然人: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信用狀況良好,無犯罪記錄;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1、個人身份證;
2、個人住所房產證;
3、學歷文憑和職業資格證書;
4、社會組織在職人員,須有本人所在單位出具同意辦學的證明。
聯合舉辦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須提交《聯合辦學協議》,明確各舉辦者的出資數額、出資方式、權利義務,主辦者和舉辦者的排序、爭議解決辦法等內容。出資計入培訓機構開辦資金的,應明確各舉辦者計入開辦資金的出資數額、方式及相應占比。
五、需提交的辦學資金材料:
(一)舉辦冠名為“中心”的教育機構,注冊資金最低限額50萬元人民幣;舉辦冠名為“學校”的教育機構,注冊資金最低限額200萬元人民幣。
允許舉辦者以自有辦學場所的房產、教學儀器設備和土地使用權等與辦學有關的財物作為辦學出資,但所占比例不得超過注冊出資最低額度的40%,同時需要經具有評估資質的中介機構依法進行評估,并提供相關的合法有效的權屬證明。
以國有資產出資的,應出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同意的書面文件,國有資產來源及出資比例應符合審批和登記部門規定。
(二)會計師事務所提交的驗資報告。
六、需提交的法人、負責人材料:
1、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的法定代表人由董(理)事長或負責人(校長、經理)擔任。提交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的負責人(校長、經理)應具有教師資格和5年以上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經歷,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年齡在70周歲以下,無犯罪記錄。提交個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同意聘任合同(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七、需提交董事會(理事會)決策機構成員名單和監事會人員相關材料
董事會、理事會或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由舉辦者(或其代表)、負責人(校長、經理)、黨組織負責人、教職工代表等5人以上組成,其中1/3以上的人員應當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設董(理)事長1人。
提交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及首屆籌備會議決議。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決議內容,通過辦學章程的決議、選舉董事長(理事長)和任命校長的決議。提交全體董事(理事)簽字的名單表和全體董事(理事)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監督機構成員不得少于3人,由股東代表、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教職工代表等組成,其中教職工代表不得少于1/3。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教育機構可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提交全體監事簽字的名單表和全體監事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一個自然人不得同時在同一所教育機構的決策機構、監事機構中任職。
八、需提交的教師材料:
專職教師數不得少于教師總數的1/4,單個教學場所的專職教師不得少于3 人。不得聘請中小學在職教師。
需提交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同意聘任合同(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九、需提交的會計人員材料:(2人,一位會計、一位出納)
個人身份證,會計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同意聘任合同(協議)原件及復印件。關鍵崗位實行親屬回避制度。
十、需提交的房屋證明材料及辦學條件:
教育機構租用和自有場地必須適合辦學,無安全隱患,租賃期或使用期不少于4年,并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材料和相應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賃契約。辦學場所不得為居民住宅、地下室和其它不適合辦學或有安全隱患的場地。樓層要求三樓以下。有食堂的教育機構須提供衛生合格許可證。不得租賃或借用各類中小學校校舍、場地辦學。
教育機構的注冊地,必須和教學場所的地址相一致,必須和學校章程中的地址相一致。教室和辦公室應設在同一處。租賃辦學場所作為注冊地,必須具有出租方同意作為注冊地的證明材料。
(一)凡舉辦冠名為“中心”的教育培訓機構,須具有4間以上標準教室及相應的辦公場所和必須的附屬用房。其校舍建筑總面積不少于400平方米,其中教學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
(二)舉辦冠名為“學校”的教育機構,校舍要求相對獨立,其校舍建筑總面積應不少于1500平方米,其中教學用房建筑面積不少于辦學場所總建筑面積的80%。
需提交租賃合同、產權證明復印件及公安消防部門提供的以核準的名稱通過的消防安全證明,建設房產部門提供的房屋安全合格意見書原件及復印件。
十、辦學章程
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應當依法制定章程,主要內容包含:名稱、性質(營利性或非營利性)、辦學內容、辦學形式、辦學宗旨、規模、辦學層次、舉辦者、法定代表人、校長、地址、開辦資金、資產來源及性質、出資方式及時間、決策機構(包括產生方式、人員構成、任期、議事規則等)、監督機構、終止辦學事由及處理原則、章程修改程序、黨組織建設等。
十一、教學計劃:
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開展的培訓項目,應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堅持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統一,不得違背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不得舉辦以中小學生為對象的選拔性考試、學科類競賽或等級測試、星級評比等變相競賽活動。
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應制定與其培訓項目相對應的培訓計劃,合理安排教學內容,不得超出培訓對象所處年齡階段的課程標準。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應報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授課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
教學計劃應包括教學目標、開設課程、學習期限、教學安排、使用教材、考核方式等。
十二、安全設施:一鍵式報警、專職保安、監控等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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