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要認真落實家訪制度,每學期至少組織2次家庭教育指導活動。
1月19日記者獲悉,教育部等十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的意見》(下稱《意見》),明確學校要認真落實家訪制度,每學期至少組織2次家庭教育指導活動;鼓勵高等院校面向大學生開設家庭教育選修課等。
在工作目標上,《意見》提出,到“十四五”時期末,政府對協同育人工作的統籌領導更加有力,制度體系基本建立健全。到2035年,形成定位清晰、機制健全、聯動緊密、科學高效的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
學校每學期至少組織2次家庭教育指導活動
《家庭教育促進法》已正式實施。其中規定,建立健全家庭學校社會協同育人機制。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負責人指出,近年來,各地積極探索推進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取得了明顯成效,但還存在職責定位不夠清晰、協同機制不夠健全、條件保障不夠到位等突出問題。為切實解決這些問題,有必要研究制定《意見》,明確各方育人職責和相互協同機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協同育人機制。
《意見》從三個方面提出舉措。首先是學校充分發揮協同育人主導作用。學校要及時溝通學生情況,創新日常溝通途徑,認真落實家訪制度,全面掌握并向家長及時溝通學生在校期間的思想情緒、學業狀況、行為表現和身心發展等情況,同時向家長了解學生在家中的有關情況。
學校要把做好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充分發揮學校專業指導優勢;切實加強教師家庭教育指導能力建設,將教師家庭教育指導水平與績效納入教師考評體系。建立健全學校家庭教育指導委員會、家長學校和家長委員會,落實家長會、學校開放日、家長接待日等制度,每學期至少組織2次家庭教育指導活動。
同時,《意見》明確,學校要用好社會育人資源,主動加強同社會有關單位的聯系溝通,建立相對穩定的社會實踐教育基地和資源目錄清單,依據不同基地資源情況聯合開發社會實踐課程。
家長是第一任老師,應切實履行責任
《意見》強調,家長要強化家庭是第一個課堂、家長是第一任老師的責任意識。因此,第二個方面的舉措是,家長切實履行家庭教育主體責任。家長應注重家庭建設,為子女健康成長創造良好家庭環境,樹立科學家庭教育觀念,掌握正確家庭教育方法。
同時,《意見》提到,家長要主動協同學校教育,要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家庭教育指導和家校互動活動,自覺學習家庭教育知識和方法,主動參與家長委員會有關工作,充分理解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積極配合學校依法依規嚴格管理教育學生。
此外,家長應引導子女體驗社會,要充分認識社會實踐大課堂對子女教育的重要作用,根據子女年齡情況,主動利用節假日、休息日等閑暇時間帶領或支持子女通過多種方式體驗社會,幫助子女更好親近自然、開闊眼界、增長見識、提高素質。
鼓勵各類博物館、教育基地等向兒童優惠開放
《意見》提出的第三個方面的舉措是,社會有效支持服務全面育人。
首先,積極構建普惠性家庭教育公共服務體系。《意見》提到,支持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建設覆蓋城鄉社區的家長學校等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配備專兼結合的專業指導人員,重點關注留守兒童、殘疾兒童和特殊家庭兒童。婚姻登記機構和收養登記機構應通過現場咨詢輔導、播放宣傳教育片等形式,向當事人宣傳家庭教育知識。開放大學、老年大學、社區學院等單位應設立家庭教育指導課程,積極發揮指導作用。
同時,要推進社會資源開放共享。社區要面向中小學生積極開展各種公益性課外實踐活動,促進學生身體健康,增強社會責任感。各類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法治教育基地、研學實踐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非遺館、美術館、紀念館、科技館、演出場館、體育場館、國家公園、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等,要面向中小學生及學齡前兒童免費或優惠開放。
此外《意見》強調,要凈化社會育人環境。深入開展兒童圖書、音像等出版物清理整頓,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加大網絡有害信息、網絡游戲沉迷、不良網絡行為治理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網站平臺,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著力打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長的清朗社會文化及良好網絡生態。
《意見》要求,將構建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強化專業支撐,推動有關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專業團體開展協同育人理論與實踐研究,加強理論建設與專業人才培養。將家庭教育指導納入師范生培養和教師業務培訓重要內容。鼓勵高等院校面向大學生開設家庭教育選修課。
據悉,《意見》由教育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中央文明辦、公安部、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文物局、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全國婦聯、共青團中央、中國關工委、中國科協等十三部門聯合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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