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一女生在社交平臺發文,稱其個人信息被高中男同學盜用,并拼接他人不雅照在群里傳播,對其名譽造成嚴重影響。12月2日,東莞警方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嫌疑人已被抓到,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
廣東一女生在社交平臺發文,稱其個人信息被高中男同學盜用,并拼接他人不雅照在群里傳播,對其名譽造成嚴重影響。12月2日,東莞警方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嫌疑人已被抓到,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
近日,一名女生在社交平臺發布了一篇題為《我突然被54萬人看了裸照》的文章,文中稱她的高中同學陳某寧假冒其男友,散布她的個人真實信息,同時使用他人的不雅照片和視頻混淆視聽,對其名譽進行侮辱,并使其遭受許多陌生男子的網絡騷擾。據當事人稱,截至其發帖為止,陳某寧在各個群聊中傳播的相關視頻和圖片,傳播人數已達54萬。11月中旬,當事女生向公安局報案。
當事女生發文截圖
目前,該網帖已被發布者刪除。12月2日,當事女生在社交平臺發布動態稱,她收到了立案通知書,東莞市公安局認為,其被侮辱一案符合立案條件,現已立案偵查。同時她表示,“(陳某寧被)刑拘。”
當事女生在社交平臺發布的立案告知書
12月2日,東莞警方工作人員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嫌疑人已經抓到,他們正就網帖中的內容進行進一步調查。
當事女生發文截圖
此前,發帖網友稱陳某寧在深圳某網絡公司就職。12月2日,極目新聞記者致電該公司了解到,公司之前已責令陳某寧停職,并讓他配合調查,案件已經交由警方處理。目前,公司正在積極配合警方調查,結案后公司會安排對陳某寧進行進一步處理。
不要“害了別人毀了自己”
看了這起案件,讓人想起了今年5月發生在河南鄭州的一起事件。一位男大學生偷取女性同學照片,并搭配低俗文案和未知來源的不雅圖片,涉嫌對20余位女生進行侮辱、誹謗,后來被警方帶走調查。另外,在2020年3月的江蘇揚州,也發生一起一位高三男學生利用女同學的照片,拼接不雅照傳播的事件,警方后來以尋釁滋事罪對其展開立案調查。
這樣的事情并不鮮見,特別是在AI換臉的技術開發出來之后,因為制作 門檻低,操作簡便,給了不少人可乘之機。其中,就有不法分子以認識的女孩為目標,移花接木制作不雅視頻傳播,以達到滿足某種私欲的目的。甚至不乏有人利用這些不雅圖片來出售牟利。
另外,他們在發布這些不雅圖片時,往往會用污言穢語貶低對方,以及加上“約”之類的暗示,留下當事女生的聯系方式,從而讓人誤以為受害女生生活不檢點。如此,不僅侵害了當事人的聲譽,導致對方的社會評價降低,也給當事人的現實生活造成困擾。
對受害者來說,這種行為尤其害人,有可能導致“社死”或精神抑郁。因此,也呼吁受害者及時站出來報警,以澄清事實,讓作案者付出代價。
不得不強調,制作不雅視頻侮辱他人,還真不是小事。《刑法》第364條規定,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換言之,哪怕發布的不雅視頻、圖片是拼湊的,同樣可能是涉嫌犯罪之舉。
另外,從江蘇揚州的那起案件看,因為作案者對眾多女生造成嚴重的名譽、心理傷害,對學校造成惡劣影響,已經屬于妨害社會秩序,因此江都區公安局以尋釁滋事罪對作案男生展開了立案調查。《刑法》第293條規定,有尋釁滋事行為,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目前,從受害女孩公布的信息來看,東莞警方是以侮辱罪立案。而《刑法》第246條就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換言之,不管作案者的行為適用于哪些法律條款,都會受到嚴厲的懲處。12月2日,極目新聞記者致電涉事者陳某寧就職的公司,公司稱其已被責令停職,并讓他配合調查。
看了這些,陳某寧是不是“害了別人毀了自己”?請牢記,不要把對別人的傷害,當作自己的狂歡。否則,咎由自取,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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