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財政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學生資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財辦教〔2021〕72號)精神,進一步拓展省、市、縣三級部門協(xié)同提升學生...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學生資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財辦教〔2021〕72號)精神,進一步拓展省、市、縣三級部門協(xié)同提升學生資助精準水平的廣度和深度,推動全省學生資助高質量發(fā)展,不斷提升教育公平保障水平,現就進一步健全精準資助部門協(xié)同工作機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部門協(xié)同重要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在2021年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上指出“低收入群體是促進共同富裕的重點幫扶保障人群。要有效減輕困難家庭教育負擔,提高低收入群眾子女受教育水平”。2022年江蘇省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在教育、醫(yī)療等人民群眾最關心的領域精準提供高質量的基本公共服務”。學生資助是教育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的兜底性工程,也是社會救助的重要內容。部門協(xié)同推進精準資助工作是貫徹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黨和政府持續(xù)增進民生福祉重要體現。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視部門協(xié)同對精準資助的重要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制度設計,充分發(fā)揮教育、民政、鄉(xiāng)村振興、總工會、殘聯(lián)等部門協(xié)同聯(lián)動的作用,不斷提升學生資助精準化水平,更好地落實學生資助政策,為江蘇高標準建設教育強省、扎實推進共同富裕作出積極貢獻。
二、推進數據共享,健全精準識別機制
省教育廳會同省有關部門已經建立江蘇省特殊困難學生就學信息庫(以下簡稱就學信息庫),分學期更新,包含信息比對、名單管理、綜合查詢、統(tǒng)計報表等功能,目前精準比對識別的人群包括9類,分別是:原“十三五”時期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支出型困難家庭成員、殘疾人、孤兒、特困人員、困難職工家庭子女、其他困境兒童等(以下簡稱特殊困難學生)。各地各校要充分應用就學信息庫,每年4月底、10月底前完成信息比對。有研究生培養(yǎng)的高校也要做好研究生學段特殊困難學生信息比對工作。
各地教育部門要主動加強與本級民政、鄉(xiāng)村振興、總工會、殘聯(lián)等部門對接,對教育部門與本級相關部門通過其他方式比對出來,且就學信息庫中沒有的特殊困難學生,應及時在就學信息庫中新增。各地、各高校對就學信息庫中比對出的學生,要及時落實資助,不得泄露學生個人及其家庭隱私。各地教育部門應根據需要將比對出的特殊困難學生就學信息和資助結果信息反饋相關部門,形成數據共享閉環(huán)。數據共享過程應嚴格按照有關數據信息和網絡安全管理要求規(guī)范開展,確保共享信息安全。
三、簡化資助流程,健全精準幫扶機制
就學信息庫整合了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下發(fā)和省內相關部門認定的特殊困難學生,全國和省內相關部門已對此類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依規(guī)履行了認定流程。各地各校在核實學生是否正常在籍在校的基礎上,要進一步簡化特殊困難學生的資助流程,根據實際情況主動取消申請手續(xù),取消證明材料,取消名單公示,逐步實現政府資助“免申即享”,確保應助盡助。各地教育部門、各高校要建立家校定期聯(lián)系機制,關心關愛特殊困難學生,通過多種方式做到家庭走訪全覆蓋,宣傳資助政策,傳遞黨和政府的溫暖,構建學校、家庭和社會協(xié)同育人機制。對于困難程度較高和家庭經濟狀況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學生,除落實政府資助外,還要積極通過校內資助、社會資助等加大資助力度,多措并舉“再幫一把”。要充分發(fā)揮就學信息庫的作用,民政、鄉(xiāng)村振興、總工會、殘聯(lián)等部門對于比對出的特殊困難學生,確保相應的幫扶政策“應享盡享”。
四、強化監(jiān)督管理,健全考核檢查機制
各地教育部門和各高校要根據《江蘇省學生資助績效考核管理辦法》精神,建立健全考核檢查機制,針對學生資助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和審計、督導等發(fā)現的問題,以及學生和家長反映強烈的情況,每年開展學生資助專項檢查或隨機抽查,精準推動各項資助政策落到實處。對于發(fā)現的問題,要建立臺賬并督促整改到位。
全面取消家庭經濟困難證明蓋章要求后,學生資助申請實行“誠信承諾制”。為進一步加強誠信建設,鼓勵各地教育部門探索建立學生資助申請信息核對機制,每年可抽取少數學生(不包含特殊困難學生),對接本級民政部門依法依規(guī)開展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根據“無授權不核對”的原則,各地教育部門應組織被抽取的學生及家庭成員按照要求簽訂相關授權書。若核對發(fā)現學生不符合資助條件,應及時取消受助資格,并在江蘇省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tǒng)“信用管理”模塊錄入相關信息。核對工作具體流程由各地教育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會同本級民政部門協(xié)商制定。
五、密切溝通聯(lián)絡,健全定期會商機制
各地教育部門要明確專人作為部門協(xié)作聯(lián)系人,主動加強與民政、鄉(xiāng)村振興、總工會、殘聯(lián)等部門的溝通聯(lián)絡。每年定期召開本級精準資助部門協(xié)同工作會商會議,加強業(yè)務交流,聽取意見建議,研究部署相關工作。若需出臺或修訂與學生相關的幫扶政策,應征求相關協(xié)同部門意見,必要時可開展專題研究。省教育廳適時組織開展學生資助部門協(xié)同工作經驗交流,推廣先進的工作機制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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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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