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區一家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面向16名初中學生違規開展有償英語學科教學活動。
3月1日,珠海市教育局發布消息,《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實施以來珠海市開出了首張校外培訓行政處罰單,沒收近4萬元違法所得。
根據通報,近期,珠海市香洲區教育局工作人員在現場檢查中發現,香洲區一家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面向16名初中學生違規開展有償英語學科教學活動。經香洲區教育局立案調查,該機構是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具備學科類培訓資質,屬超出辦學許可范圍辦學,該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和《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第二十條第(三)項規定。
1月25日,香洲區教育局向該機構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該機構未在法定期限內提出陳述、申辯和聽證要求。香洲區教育局已正式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其立即停止違規培訓,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38768元整,這是《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實施以來珠海市開出的首張校外培訓行政處罰單。
珠海市教育局表示,隨著校外培訓綜合治理工作的推進,出現了學科類校外培訓轉入地下、線上等問題,不少學科類隱形變異違規培訓藏匿在寫字樓、咖啡廳、居民住宅,個別機構更是打著“開辦非學科類培訓機構”的幌子,假借“素養提升”之名,開展違規學科類培訓活動。對存在開展學科類隱形變異違規培訓行為的機構,一經發現,珠海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將對其進行依法嚴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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