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高校畢業生離校后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報到手續。
5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從2023年起取消就業報到證,取消高校畢業生離校后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報到手續,并建立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制度,作為高校為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的必要環節。
《通知》明確,穩妥有序推動取消就業報到證。從2023年起,不再發放《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統稱就業報到證),取消就業報到證補辦、改派手續,不再將就業報到證作為辦理高校畢業生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手續的必需材料。
同時,取消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在就業協議書上簽章環節,取消高校畢業生離校后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報到手續。《通知》指出,應屆高校畢業生可憑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或就業協議書,在就業地辦理落戶手續(超大城市按現有規定執行);可憑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在原戶籍地辦理落戶手續。
《通知》提到,教育部門要健全高校畢業生網上簽約系統,方便用人單位與高校畢業生網上簽約,鼓勵受疫情影響地區用人單位與高校畢業生實行網上簽約。對延遲離校的應屆高校畢業生,相應延長報到入職、檔案轉遞、落戶辦理時限。高校要及時將畢業生登記表、成績單等重要材料歸入學生檔案,按照有關規定有序轉遞。
記者注意到,《通知》還提出,從2023年起,教育部門建立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制度,作為高校為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的必要環節。高校要指導畢業生(含結業生)及時完成畢業去向登記,核實信息后及時報省級教育部門備案。
此外,《通知》要求,指導用人單位根據工作崗位實際,合理確定入職體檢項目,不得違法違規開展乙肝、孕檢等檢測。對外科、內科、胸透X線片等基本健康體檢項目,高校畢業生近6個月內已在合規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的,用人單位應當認可其結果,原則上不得要求其重復體檢,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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