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晚,記者從賓川縣新聞辦公室獲悉,賓川縣賓居鎮初級中學教師張金龍(教務主任,一級教師),因涉嫌違法被賓川縣公安機關立案查處。縣教育局根據其違法事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決定給予張金龍免除初級中學教務主任職務,調離原學校的處理,給予其降低崗位等級(四級)的行政處分,同時,撤銷其教師資格,并報請縣委、縣人民政府撤銷其“優秀教育工作者”稱號。
賓川縣教育局同時決定,給予負有領導責任的賓居鎮初級中學校長王永軍行政警告處分,并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給予賓居鎮初級中學黨支部專職副書記、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長謝家源行政警告處分;給予賓居鎮初級中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王茂銀行政警告處分。
【事件回放】
今年13歲(出生于2003年8月29日)的娟娟(化名),就讀于賓川縣賓居鎮初級中學七年級,9月18日12時許,副校長張金龍以心理疏導為由,單獨將娟娟帶到學校心理咨詢室,在與娟娟溝通過程中,張金龍趁與娟娟獨處之機,趁機對其猥褻。事后,娟娟告知父親事發經過,娟娟父親立即到賓居派出所報案,賓居派出所隨后對娟娟做了筆錄和身體檢查,并采集了張金龍的指紋和口供。張金龍被賓川縣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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