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了《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2022年工作要點》的通知。具體內容跟小編一起來看——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2022年工作要點2022年,江蘇教育督導將以習近平新...
近日,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了《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2022年工作要點》的通知。具體內容跟小編一起來看——
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工作要點
2022年,江蘇教育督導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攻堅克難,進一步深化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貫徹落實《江蘇省教育督導條例》,全面提升教育督導權威性和實效性,更好服務江蘇高標準教育強省建設。
一、全面深化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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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落實體制機制改革。深入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和我省實施意見,督促各地結合實際出臺落實方案,深化改革、補齊短板。以適當方式對各地貫徹落實兩辦《意見》情況進行全面督查,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具有江蘇特色的教育督導體制機制。
2
深化督學管理改革。出臺《江蘇省督學管理辦法》,對督學聘任、管理、考核等做出規定,著力解決督學人員、編制、經費保障等問題。健全督學管理與培訓機制,將專職督學培訓納入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培訓總體方案。充分運用責任督學履職記實平臺,強化對中小學(幼兒園)責任督學日常履職的管理考核,定期通報各地責任督學履職情況。
3
加強督導結果運用。注重教育督導激勵,協調財政專項獎補資金,對教育督導結果優秀的地方給予獎補。制定《江蘇省教育督導問責實施細則》,根據實際適時啟動問責,完善媒體公開、曝光臺工作機制,推動教育督導“長牙齒”。
二、宣傳落實《江蘇省教育督導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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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宣傳培訓。組織做好《江蘇省教育督導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學習宣傳工作,面向省督學開展《條例》精神專題培訓,組織撰寫學習體會文章,開展一輪集中學習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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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實《條例》有關要求。指導各地對照《條例》規定,加強督導機構和督學隊伍建設,規范教育督導工作,提升督導工作成效。
三、著力提升對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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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國家評價要求。認真落實2022年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要求,明確責任分工,積極協調省有關部門自查,開展教育滿意度調查,做好自評各項工作。全面梳理2019年以來國家實地督導指出問題的整改情況,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7
緊盯問題整改落實。對上一年度實地督查的設區市,組織開展問題整改情況“回頭看”,逐一檢查落實情況,確保完成整改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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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實施省級評價。緊緊圍繞2022年中央重大教育決策部署和廳黨組中心工作,確定年度督導評價方案,繼續將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和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的落實情況作為督導評價重點內容。堅持問題導向,組織各地做好自查自評。創新方式方法,組織好實地督查,進一步提高針對性,確保督出權威、督出實效。繼續以委派“觀察員”的形式督促指導設區市對縣級政府開展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工作,提升對縣級政府評價的規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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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督導評價結果。將督導評價結果反饋設區市黨委及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抄送省委組織部等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成員單位,推動有關方面將評價結果作為政績考核、資源配置的重要參考和依據。以適當方式公開評價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四、持續實施“雙減”等重點工作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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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綜合督導。將各地落實“雙減”工作情況及實際成效,列為2022年設區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重要內容,對工作進展緩慢地區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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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專項督導。繼續緊盯推進“雙減”及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組織開展“雙減”及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落實情況專項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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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經常性督導。指導各地積極組織責任督學開展“五項管理”常態化督導,以常態化督導檢查促進“五項管理”要求全面落實落地。
五、推進普及普惠和優質均衡督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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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認定。組織對申報省級督導評估的縣(市、區)開展實地核查和社會認可度調查,公布一批通過督導評估認定的省級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抓好薄弱環節整改,報請國家督導評估認定,指導各申報縣(市、區)做好迎接國家督導評估認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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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國家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市、區)申報認定。按照《江蘇省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工作規劃》要求,扎實推進各地創建及督導評估工作。對已通過省級督導評估的縣(市、區)加強工作指導,并按程序報請國家評估認定,做好迎接國家督導評估認定工作。
六、規范開展對學校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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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開展中小學校(園)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結合江蘇實際出臺督導評估實施方案,適時開展試點督導,推動校(園)長強化職責擔當,引導督促解決突出問題,著力提升中小學(幼兒園)管理能力,切實規范辦學行為,不斷提高育人質量和辦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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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完善對高校督導。開展全省高校學歷繼續教育規范辦學專項督導。繼續開展高校思政課教師和輔導員隊伍建設情況專項督導、學位授予質量監測督導,組織《江蘇省職業教育校企合作促進條例》落實情況專項督導。
七、統籌做好監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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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年度監測。繼續組織做好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年度監測,發布2021年度監測報告,督促各地加強整改和鞏固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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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質量監測。組織好2022年度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反饋,著力推動各地構建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結果應用和整改落實機制,使監測及結果應用形成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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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評估監測機制。統籌協調質量監測工作的歸口管理,參與省級監測工作的組織實施,重點做好組織視導、結果運用、整改落實等工作。
來源:教育督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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