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學校防控組《關于做好全省學校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工作的通知》精神,經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全市學校2020年春節學期開學工作堅持安全第一、大體同步、區別對待原則,...
根據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學校防控組《關于做好全省學校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工作的通知》精神,經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全市學校2020年春節學期開學工作堅持安全第一、大體同步、區別對待原則,自2020年3月30日起分批次、錯峰開學,穩妥有序做好學校開學工作。
3月30日
3月29日,經各縣區整體驗收合格后,各高三年級按文理班間隔1小時完成報到;5個班級以上規模的初三年級分2-3個批次錯時報到,30日正式開學上課。
4月7日
4月6日,具備開學條件的中小學其他學段以年級為單位,按照各學校開學方案錯時錯峰錯年級完成報到,4月7日正式開學。特殊教育學校原則上與小學同步開學,幼兒園可結合實際先實行按需彈性開學。
4月7日起
各中等職業學校各自間隔兩天完成報到,到4月12日全部完成。6所在連高校按開學預案從4月13日至26日完成學生報到工作,各校具體開學時間按程序經批準后由學校發布。
4月12日起
各校外培訓機構、嬰幼兒照護機構在做好各項防疫措施的基礎上,4月12日起向審批(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審批(登記)機關會同衛生防疫等相關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審批(登記)機關備案后方可復工,未經備案的培訓機構一律不得復工復課。其他教育機構的開學時間按相關規定執行。
各縣、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指揮機構應按照國家和省定的開學條件要求,嚴格負責地做好審批工作。中小學開學具體時間、批次,由學校所在地的縣、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指揮機構,組織教育、衛健、疾控等部門參加的督查驗收組,對學校、幼兒園逐一進行現場驗收并填寫驗收意見,統一匯總后向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在開學前3天向社會發布、實施。堅持條件成熟一所審核批復一所,確保萬無一失,對達不到開學條件的、驗收不通過的學校,堅決不批準開學。
為保證春季學期教學時間,考慮到因疫情防控延遲開學的特殊情況,中小學今年暑假原則上安排在7月18日放假,倡導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周末雙休改為單休。其他學段的周末教學安排,由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研究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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