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教育部近日印發《關于深入推進實施國家優秀中小學教師培養計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公布第二批“國優計劃”試點高校名單。山東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首都師范大學等11所“雙一流”建設...
8月20日,教育部近日印發《關于深入推進實施國家優秀中小學教師培養計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公布第二批“國優計劃”試點高校名單。山東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首都師范大學等11所“雙一流”建設高校和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2所香港地區高校入選,承擔培養任務。
據了解,此舉旨在進一步推動高水平高校為中小學培養研究生層次高素質教師,夯實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基礎,并在總結國家優秀中小學教師培養計劃(簡稱“國優計劃”)首批試點經驗基礎上推出了第二批試點高校。
《通知》指出,從2024年起,第二批試點高校通過推免等接收優秀理工科應屆本科畢業生攻讀理學、工學門類有關學科碩士、博士學位,或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也可面向在讀理學、工學門類的研究生進行二次遴選,重點為中小學培養一批研究生層次高素質科學類課程教師。
《通知》要求,各省份推薦不少于5所省域內優質中小學作為“國優計劃”教育實踐學校。試點高校要加強“國優計劃”統籌領導,完善招錄考核流程,切實遴選有志從教且適合從教的學生攻讀,并構建特色課程體系,強化理想信念教育與教育家精神引領,重視人工智能、交叉學科、STEM(科學、技術、工程、數學)教育相關課程建設,注重教育與理工農醫結合,科技教育與人文教育結合。
《通知》鼓勵試點高校整合優質資源,推動理工科高校與高水平師范大學聯合培養科學類課程教師。鼓勵各地探索試點高校與優質中小學建立“訂單”培養合作關系。支持各地通過到崗退費等方式吸引“國優計劃”研究生從教,納入公費師范生管理。
《通知》特別提出,鼓勵內地與香港“國優計劃”研究生跨校學習、交流,重點支持內地“國優計劃”研究生赴香港學習教師教育課程,在香港進行教育實踐。鼓勵內地在香港學習教師教育課程的“國優計劃”研究生留在香港任教,支持香港試點高校的“國優計劃”研究生免試認定并到內地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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