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指南,研學旅行覆蓋小學四至六年級,初中一、二年級,高中一、二年級共3個學段。其余學段視條件和具體情況開展研學實踐教育活動。
為促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課程規范化,7月5日,浙江省教育廳印發《浙江省中小學生研學旅行課程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對研學旅行的課程性質、課程目標、課程規劃實施等均作出了明確規定。根據指南,研學旅行覆蓋小學四至六年級,初中一、二年級,高中一、二年級共3個學段。其余學段視條件和具體情況開展研學實踐教育活動。
該指南明確了研學旅行課程的概念,即是由中小學、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與有研學資質的機構開發,以旅行為載體,通過具有教育意義的主題與內容,使中小學生獲得關于自我、社會、自然的真實體驗,培養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校外實踐教育課程。研學旅行課程是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形式之一,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與校內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統籌規劃、有效對接。中小學須將研學旅行與學校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統籌考慮,著重設計好主題串聯式研學課程。研學實踐基地營地則應綜合分析自身課程資源,著重設計好營地輻射式研學課程。
根據課程性質與理念,指南明確研學旅行課程突出教育性、體驗性、綜合性、現場性的特征。其中,中小學研學旅行課程規劃應評估學生需求、設計課程目標、選擇課程內容、組織課程實施以及進行課程評價。評價主體基于發展性評價理念,采用多主體、靈活多樣、中小學生喜聞樂見的研學課程評價方式。
指南將研學旅行課程分為自然類、地理類、歷史類、人文類、科技類以及體驗類六大類,包括自然現象、地質地貌、天文氣象、歷史古跡、人文景觀、科技發展、職業體驗等。
可由4—6名學生組成研學小組,小組成員建立合作學習關系,以個人自主學習和思考為前提,以共同的研學旅行主題為基礎,做到人人參與,取長補短;相互合作、探討、分享;有效開展實踐活動,高質量完成研學任務。研學指導師應制訂研學活動方案,設計研學課程設計,在任務指導時,指導師精心設計集體講解,合理安排個別咨詢,做到生動有趣;在探究發現時,指明研學方向,講解研學問題,激發學生探究興趣,給予方法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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