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時調整或更新升級已經不適應社會需要的學科專業。
12月5日,教育部公布將實施“2024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行動”,進一步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全力促進高校畢業生高質量充分就業。
教育部提出,按照“秋季校園招聘月”“寒假暖心行動”“春季攻堅行動”“百日沖刺行動”的部署,結合工作實際,統籌做好本地本校工作安排。各省級教育部門要主動加強與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溝通銜接、分工合作、協同聯動,把高校畢業生作為公共服務的重點群體,爭取更多崗位、資金、培訓、服務等公共資源向高校畢業生傾斜。
教育部強調,加強就業數據監測。各地各高校要認真落實畢業去向登記制度,準確把握就業監測指標內涵,嚴格審核畢業生就業信息和就業材料,確保就業數據真實準確。完善畢業生就業狀況布點監測機制。加強就業監測工作業務培訓,提升就業監測工作質量、時效和規范化水平。分級開展就業工作核查,嚴格執行就業監測工作違規處理辦法,對違反相關規定的高校和相關人員,依規依紀嚴肅追責問責。
完善就業狀況反饋機制。各地各高校要建立完善就業與招生、培養聯動的有效機制,把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作為高等教育結構調整的重要內容。引導高校重點布局社會需求強、就業前景廣、人才缺口大的學科專業,及時調整或更新升級已經不適應社會需要的學科專業。持續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去向落實率紅黃牌提示制度。深入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跟蹤調查,把畢業生就業狀況作為“雙一流”建設成效評價、學科專業設置和調整評估、招生計劃安排、就業工作評價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充實就業工作機構和力量。各地各高校要認真落實就業工作機構、人員、經費、場地“四到位”要求。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就業部門和服務機構工作力量,給予必要的人員、經費保障。高校要加強就業指導服務機構建設,按照不低于畢業年度畢業生500:1的比例配備校級就業工作人員,鼓勵在二級院系設立專職就業工作人員。加強專業化、職業化就業工作隊伍建設,定期開展畢業班輔導員、就業工作人員業務培訓,鼓勵就業指導人員按要求參加相關職稱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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