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壓減公辦和民辦普通高中跨區域招生計劃,確保到2024年全面實現屬地招生和“公民同招”。
5月22日記者獲悉,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對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作出部署。其中強調,進一步壓減公辦和民辦普通高中跨區域招生計劃,確保到2024年全面實現屬地招生和“公民同招”。
《通知》要求,各地要確保學位資源供需平衡,根據新型城鎮化發展和學齡兒童數量變化趨勢,健全常住人口學齡兒童摸底調查制度,全面掌握轄區內適齡少年兒童入學需求。學位資源短缺的地區要綜合采取有力措施,因地制宜、因校施策,確保適齡兒童就近入學。
《通知》強調,各地要鞏固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成果,各地要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原則,科學合理劃定學校招生片區,規范報名信息采集,健全有序錄取機制;不得通過考試或變相考試選拔學生,不得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培訓證明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公民同招”政策,加快推進使用統一的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切實做到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在有關部門監督下,實行電腦隨機錄取。鼓勵各地出臺多孩子女同校就讀具體實施辦法,幫助解決家長接送不便問題。
《通知》明確,各地要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結合實際優化招生計劃安排,努力增加優質普通高中學位供給。深化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改革,進一步壓減公辦和民辦普通高中跨區域招生計劃,確保到2024年全面實現屬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完善優質普通高中指標到校招生,更好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加強省級統籌,進一步清理規范中考加分項目。嚴禁違規提前招生、超計劃招生、跨區域招生。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健全和落實控輟保學長效機制,堅決守住不讓適齡兒童輟學的底線,確保應入盡入。全面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按照有關規定切實精簡入學證明材料、優化時限要求。認真做好留守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群體入學工作,加強關愛幫扶和教育資助。
《通知》強調,各地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保持招生入學政策相對穩定。大力推進“陽光招生”,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間,主動就核心政策、群眾關心的政策疑難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建立健全招生入學工作應急協調機制,對有停辦風險的民辦學校,要提前預警并做好學生安置預案。嚴格落實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規定,暢通舉報申訴受理機制,嚴肅查處違法違規招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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