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發現在職教師涉嫌從事校外違規培訓線索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對涉事教師先暫停工作、再調查處理。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校外違規培訓實行“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凡發現在職教師涉嫌從事校外違規培訓線索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對涉事教師先暫停工作、再調查處理。5月6日,湖南省教育廳官方微信公眾號“湘微教育”發布消息稱,近日,湖南省教育廳發布通知,為有效遏制校外違規培訓隱形變異問題,決定在全省開展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校外違規培訓專項治理。
據了解,該通知所稱中小學在職教師是指幼兒園、義務教育學校、普通高中學校的在職教職工,包括公辦學校編制外聘用教職工和民辦學校在職教職工。該通知所稱校外違規培訓是指違反國家關于培訓主體、培訓人員、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培訓方式等規定,面向3-6歲學齡前兒童、義務教育學生和普通高中學生開展的學科類和非學科類校外培訓,包括線上和線下培訓。
湖南省教育廳介紹,本次治理重點聚焦以下校外違規培訓行為,包括教師在本人或親友家中有償開展校外培訓;教師本人或以他人名義租用、借用場地有償開展校外培訓;教師到學生家中或學生家長、家長委員會提供的場所有償開展校外培訓;教師利用校外培訓、學生托管、教育咨詢、教育服務等機構提供的生源和場所有償開展校外培訓;教師到校外培訓、學生托管、教育咨詢、教育服務等機構兼職或兼薪從事校外培訓等。
通知指出,2022年5月上旬至中旬為動員部署階段,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中小學校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組織全體中小學教師開展師德師風教育和“雙減”政策宣傳。2022年5月下旬至2023年2月為集中治理階段,各地根據工作方案扎實開展專項治理,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建立暗訪督查、專項督導、集中排查相結合的巡查機制,加大查處力度并通報查處結果,及時運用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堅決遏制在職教師從事校外違規培訓現象。2023年3月,各地認真總結本地區開展專項治理的情況,梳理工作經驗,建立健全常態化治理機制。
同時,湖南省教育廳強調,一經查實從事校外違規培訓的,對涉事教師給予通報批評或誡勉談話,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退回違規所得,并取消不得少于兩年的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工資晉級、申報人才計劃等方面的資格。情節嚴重的,對涉事教師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經處理或處分后仍不改正,繼續從事校外違規培訓的,對涉事教師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處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對涉事教師給予開除處分或解聘,直至撤銷教師資格。對年度內發生3起及以上在職教師從事校外違規培訓的中小學校(學校及負責人主動發現和處理的案例不計入),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取消所在學校和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當年考核評優的資格。
此外,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政府教育督導辦把治理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校外違規培訓納入“真抓實干”激勵事項的考核指標和對市州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職責的評價指標。對有投訴舉報但零查處的地方,將在考核評價中視情況予以扣分。各中小學校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教師思想教育和師德師風建設,扎實開展專項治理。學校負責人尤其是校長要認真履職,加強對本校教師的教育監督,“看好自己的門,管住自己的人”。發現本校教師存在從事校外違規培訓苗頭的,要及時提醒和制止;發現違規線索的,要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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