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湖南省長沙市教育局官方網站發布《關于印發長沙市2022年春季中小學收費標準的通知》。
不得以“包過線”“包錄取”為名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協議;嚴肅查處違規招收借讀生、擇校生等行為;堅決制止“課堂內容課外補”……2月11日,湖南省長沙市教育局官方網站發布《關于印發長沙市2022年春季中小學收費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提到,今年春季,長沙市城鄉公辦學校、原執行公辦學校收費標準的行業(部門、單位)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收費,繼續免收課本費、教輔資料費、作業本費,學生只需繳納少量自愿選擇的服務性收費。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免收課本費,有條件的地區可參照公辦學校執行。
同時,民辦學校要自覺接受縣級以上發改、教育、市場監管、民政部門的指導和管理,切實規范收費行為,堅決糾正過度追求經濟利益問題,杜絕無序收費。禁止民辦學校虛假承諾、虛高收費行為,不得以“包過線”“包錄取”“包獲證”“包就業”為名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協議,不得以此為名向學生和家長收取規定項目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針對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方面,嚴禁將教育教學活動、教學管理范圍內的事項納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嚴禁越權設立收費項目、未經審批收費或突破已經審批的收費標準收費。嚴禁將講義資料、試卷、電子閱覽、計算機上機、圖書館查詢、自行車看管、取暖、降溫、飲水、飲奶、商業保險、校園安全保衛、軍訓(除伙食費外的其他任何費用)等費用納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
此外,在住宿費、保險費、校服費等內容上,《通知》進一步規定,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向住校學生收取住宿費。學生保險必須堅持自愿投保的原則,由學生或家長直接向保險公司購買。同時,農村學校不得收取校服費。城鎮學校學生本著自愿的原則,向具備生產校服資質的廠家購買校服。原則上城市小學校服,春、秋季校服不超過60元/套,冬季校服不超過100元/套;中學校服,春、秋季不超過70元/套,冬季校服不超過110元/套。
《通知》強調,嚴格教育收費紀律。任何部門、單位不得擠占、平調挪用,違者將嚴肅查處。嚴格規范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秩序和收費行為,堅決查處“以錢擇校、以優擇生、以權入學”行為。嚴肅查處違規招收借讀生、擇校生等行為。嚴禁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費用。嚴禁以中外合作辦學名義亂收費。
同時,堅決制止“課堂內容課外補”、學校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教師在社會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學校通過社會培訓機構變相開展有償補課、以家長委員會或班委會等形式組織有償補課現象。嚴肅查處學校及其教職工組織或參與補課亂收費的行為;禁止公辦中小學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舉辦補課活動的場所和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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