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全市11區均開展小學生暑期托管工作,每區選取不少于2個學區(片區)、開放不少于5所暑期托管學校,具體學校由各區確定。
7月9日晚,廣州市教育局發布消息,為著力解決學生暑期“看護難”問題,廣州市教育局日前印發《關于做好小學生暑期托管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于2021年暑假期間開展小學生校內托管服務試點工作。
學生以就近和自愿原則參加托管服務
《通知》明確,各暑期托管學校根據所屬地區教育部門安排,面向本學區(片區)內小學和本校一至五年級學生提供暑期托管服務,優先滿足雙職工家庭需求,由學生家長自主自愿報名參加。
廣州全市11區均開展小學生暑期托管工作,每區選取不少于2個學區(片區)、開放不少于5所暑期托管學校,具體學校由各區確定。學區(片區)內學生以就近和自愿原則參加托管服務。
同時,廣州市重點選取越秀區和番禺區作為暑期托管試點區,更大范圍開放暑期托管學校,更深程度探索組織實施、服務模式、服務內容等方面經驗。
服務內容包括體育美育科技等高水平團隊訓練
服務內容方面,《通知》顯示,學校主要提供基本托管服務和素質拓展服務。
基本托管服務包括學校為學生提供學習和運動場所,開放自習室、圖書館、閱覽室、運動場館等資源,并組織工作人員帶班,確保學生活動安全有序。素質拓展服務則是學校在暑期開展體育美育科技等高水平團隊訓練、實施體藝科技類興趣課程、社團活動和綜合實踐等,進一步增強學生綜合素質。
另外,廣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學校不得組織學科培訓和集體授課,嚴禁違規補課、講授新課。
鼓勵將大學生暑期實踐與托管服務有機結合
《通知》稱,由各區制定本區實施方案,以區為主組織實施。提倡選取場地充裕、場館設施齊備、硬件條件較好的學校提供托管服務。
各區可統籌安排學區(片區)內小學教職工志愿參與,也可由區教育局統一向第三方社會機構購買服務,還可通過發揮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社區居委會、家長委員會、大學生志愿者等社會力量開展,但不得引入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參與。鼓勵各區教育局與在穗高校主動對接溝通,將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與小學生暑期托管服務有機結合。
在成本分擔、教師取酬方面,《通知》稱,可參照省、市校內課后服務政策執行。遵循公益普惠原則,同一區內的試點學校收費標準應保持一致,并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收相應費用。
《通知》還指出,各區要利用今年暑期試點階段,進行大膽有益的探索,尤其在保障教師權益、建立和完善收費機制、信息化集約管理機制、第三方準入與服務評價等方面進行重點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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