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廣東省教育廳官網發布《省教育廳關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工作的幾點說明》。《說明》中寫道,2017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按照教育部《關于首次認定教師資格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在畢業前的最后一個學期,持學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鑒定、學業成績單和其他申請材料,即可向就讀或擬任教學校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26日,澎湃新聞以《廣東部分大學生教師資格證相關成績面臨失效,教育廳:正研究》為題,報道了廣東省部分2017屆畢業生反映因為2017年夏季才能拿到以往教師資格認定中需要提供的畢業證,而使得其在2014年9月1日前考取的教育學和心理學(以下簡稱“兩學”)自學考試合格證書面臨失效道。
10月27日,廣東省教育廳官網上發布《省教育廳關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工作的幾點說明》(以下簡稱《說明》)。
《說明》中寫道,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試點實施辦法>和<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粵教師〔2016〕2號)的規定,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的自學考試教育學和心理學課程合格證書的人員,其成績可作為2017年春季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有效成績,其中,2017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按照教育部《關于首次認定教師資格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在畢業前的最后一個學期持學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鑒定、學業成績單和其他申請材料向就讀或擬任教學校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從2017年秋季開始,自學考試教育學和心理學成績不能作為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有效成績。
《說明》中沒有提到2017年春季教師資格證的具體認定時間,只是寫道2017年春季,廣東省教育廳將按照教育部的統一部署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具體時間和要求,請關注廣東省教育廳官方網站(http://www.gdedu.gov.cn)和官方微信(“廣東教育”),以及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門的通知。
此前在10月24日,吳銘(化名)等在廣東高校就讀的大四學生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反映,他們為了獲得教師資格,大一時拿到的教育學和心理學(以下簡稱“兩學”)自學考試合格證書,在廣東省教師資格認證新政中不再被認可。
在廣東省教育廳2013年下發的文件中,2017年是“兩學”成績有效的最后一年。但廣東省教育廳2016年下發的文件顯示,“兩學”成績僅在2017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時有效,而無法用于秋季。
吳銘等學生認為,由于申請教師資格證認定需要提供的資料還包括畢業證,對于2017年夏季才能拿到畢業證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來講,這意味著他們2014年獲得“兩學”自考合格證可能將無法用于其教師資格的認定。
10月26日,廣東省教育廳辦公室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已獲悉這一情況,相關科室正研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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