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每學期結束前,相關部門要通過銀行卡或一卡通將生活補助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受助學生(或法定監護人)手中,一律不得以現金、實物、服務等形式發放或抵扣。
從今年秋季學期開始,我省將義務教育階段非寄宿生納入生活補助范圍。11月23日,記者了解到,省教育廳制定了《江西省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以下簡稱生活補助)管理,確保資助工作的順利實施。 根據規定,每學期結束前,相關部門要通過銀行卡或一卡通將生活補助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受助學生(或法定監護人)手中,一律不得以現金、實物、服務等形式發放或抵扣。
來源:本文內容搜集或轉自各大網絡平臺,并已注明來源、出處,如果轉載侵犯您的版權或非授權發布,請聯系小編,我們會及時審核處理。
聲明:江蘇教育黃頁對文中觀點保持中立,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不對文章觀點負責,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權及插圖屬于原作者。
Copyright©2013-2025 ?JSedu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蘇教育信息綜合發布查詢平臺保留所有權利
蘇公網安備32010402000125
蘇ICP備14051488號-3技術支持:南京博盛藍睿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思必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百度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