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實施全國縣域普通高中頭雁教師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廳函〔2025〕10號)要求,現就做好我省人選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蘇教辦師函〔2025〕12號
各設區市教育局: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實施全國縣域普通高中頭雁教師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廳函〔2025〕10號)要求,現就做好我省人選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教育部設立全國縣域普通高中頭雁教師崗位,首批600人,由政治素質過硬、業務素質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組織協調能力突出的縣中優秀教師擔任。支持鼓勵頭雁教師建立工作室,搭建交流成長平臺,成立縣域內學科專業發展共同體,開展有組織的科研,創新教育理念,鉆研教學方法,輻射帶動縣中教師隊伍建設,努力打造一支本土化基礎教育領軍人才,不斷促進普通高中教育振興和高質量發展。
二、對象范圍
全省縣(縣級市)舉辦的普通高中專任教師(正職除外)。名額分配以江蘇教師管理系統數據為基準,統籌考慮各地教育教學發展水平、經費投入等因素。各設區市要注重推薦人選的學科多樣性、均衡性,避免重復扎堆。無錫市、常州市、連云港市、淮安市、揚州市、鎮江市、泰州市各推薦5人,徐州市、蘇州市、南通市、鹽城市、宿遷市各推薦6人。江蘇推薦至國家的人選中,至少有1位思政學科教師,請各地注意遴選推薦優秀思政學科教師(占總推薦名額)。
三、推薦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忠誠于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積極弘揚和踐行教育家精神,熱愛教育事業。恪守教師職業道德,師德師風高尚,為人師表、敬業愛生、廉潔從教,具有良好的教師形象。
(二)堅守培根助魂。教育思想科學,教育理念先進,育人成效顯著。潛心鉆研教學教法,專業知識扎實,實踐經驗豐富,在“雙新”改革、人工智能助力教育變革、創新拔尖人才培養等教育發展前沿領域有積極成效。具有較強團隊精神和組織能力,協調帶動縣域內本學科教育教學發展,在指導、培養中青年教師方面有一定經驗,在工作室建設方面富有探索與成效。
(三)具有副高級(含)以上職稱。優先推薦教育部“雙名計劃”名師名校長等國家級項目人才、省“蘇教名家”培養對象、省教學名師、省“四有”好教師團隊領銜人、省名師名校長工作室主持人、省“333”工程二層次及以上等國家級、省級項目人才,以及市級名師、學科帶頭人等層次的年輕優秀教師。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和心理條件,長期在一線從事教育教學教研工作。50周歲(含)以下,特別優秀的可以放寬到55周歲(含),其中學校校領導入選占比不超過總數的30%。
四、崗位職責
實行聘期制管理,每批聘期3年,連續聘任不得超過兩屆。首批從2025年7月開始,到2028年7月結束。
(一)發揮輻射示范作用。入選教育部縣域普通高中頭雁教師崗位計劃后,按要求建立縣中頭雁教師工作室,科學制定工作室建設方案,開展以課程育人、課堂教學、實踐教研以及學生研究為主的“教學研”活動,同時通過聽課評課、示范課、專題講座、師徒結對、送培送教等方式,加強成員教師培養和指導,打造縣域一體化發展教師團隊。
(二)引領教育教學改革。在完成所在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基礎上,緊跟基礎教育教學研究前沿,積極參加省、市、縣各級教育教學改革活動,帶領工作室成員深入調研本地區教育實際,對教學方法、課程建設、教育管理等工作開展本土化改革,探索形成一批區域內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標志性教育教學成果。
(三)提升教師數字化能力。積極探索數字賦能教師專業發展,主動學習并掌握運用多媒體教學、網絡教學、人工智能等數字化教學手段,提高教學效果和學生學習體驗,積極參與區域內學校數字化建設的規劃和實施,確保形成一批優質的數字化學習資源。
五、推薦程序
(一)個人申請。符合條件的教師填寫申報材料,向所在學校(單位)提出申請。
(二)遴選推薦。各設區市教育局組織遴選,確定人選并公示無異議后向省教育廳推薦。
(三)遴選上報。省教育廳將組織審核遴選,擇優確定24名人選上報教育部。
六、組織實施
(一)做好人選推薦。要嚴格按照條件和程序,把好政治關、質量關,真正遴選出具有教育理想、教育情懷、發展潛力的教師。
(二)強化專業支持。各地要將頭雁教師納入地方教師專業發展體系建設,作為各級名師重點培養對象,在各級教師培訓中優先予以安排,在職稱評聘、評優評先等方面予以傾斜,對長期堅守縣中工作的頭雁教師在提拔任用、交流學習等方面給予傾斜;建立頭雁教師“雙導師”常態化支持服務機制,協調本地師范院校相關學科專家作為專業導師提供理論指導,協調本地省級以上教學名師作為教學導師提供實踐交流指導。教育部將對參與支持頭雁教師的高校和個人在參評國家教學名師、全國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等時給予傾斜。
(三)提供經費保障。鼓勵各地采取多種形式予以經費支持,原則上不低于3萬元/個/年,主要用于工作室建設、組織工作室成員開展教科研、示范課、送培送教等工作費用支出。
各設區市教育局請于2025年6月10日前報《全國縣中頭雁教師崗位計劃人員推薦表》(附件1)、《全國縣中頭雁教師崗位計劃人員信息匯總表》(附件2),佐證材料裝訂一冊,一式一份,要有材料目錄并標注頁碼,凡復印件均需學校加蓋公章確認屬實。附件1、2的蓋章掃描件、附件2的excel格式發至247257299@qq.com,紙質件寄至南京市北京西路15號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2113室。聯系人: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葛海燕,電話:025-83335600、83335200。
省教育廳辦公室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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