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政策已發布。各地要扎實開展學費補償政策宣傳,確保政策應知盡知。同時,各地要認真做好學費補償審核工作,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按照政策規定和工作流程要求及時受理...
根據《江蘇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和《江蘇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實施細則》(點擊“閱讀原文”查看附件)有關要求,現就做好2025年我省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學費補償工作的組織領導
實施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政策,是我省引導和鼓勵畢業生面向蘇北基層單位就業的重要舉措,對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門路、促進蘇北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助力鄉村振興和共同富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各地要切實加強學費補償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專門機構,落實專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按照《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于印發〈江蘇省學生資助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蘇教助〔2021〕1號)《省教育廳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醫保局關于加強在蘇北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工作的通知》(蘇教助函〔2024〕4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多措并舉扎實開展學費補償政策宣傳,確保政策應知盡知,嚴格按規定做好學費補償資格確認、資金撥付審核等工作,確保落實好這項民生政策。
二、認真做好學費補償審核工作
(一)學費補償受理資格審核。對于在蘇北基層單位就業、符合學費補償受理條件的高校應屆畢業生,各地要按照政策規定和工作流程要求及時受理,并通過省學生資助管理系統,逐一審核確認學生提交的申請材料。請各地于7月10日前將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之間所有審核通過的學費補償申請人的信息匯總表,加蓋教育局公章后掃描上傳至省學生資助管理系統相應模塊。
(二)學費補償資金撥付審核。對于以前年度已經受理、確立學費補償資格并在省學生資助管理系統中提交學費補償資金撥付申請的畢業生,由縣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按規定嚴格審核把關,提醒轄區內相關基層單位對滿足學費撥付申請條件的員工,應確認其真實連續在崗服務期滿,并在其資金撥付申請表等資料上加蓋公章。對于因調動、提拔或其他原因未滿服務期的高校畢業生,基層單位不得違規蓋章證明。請各地于7月10日前,在系統中提交審核結果,并將加蓋教育局、財政局公章后的《學費補償年度資金撥付申請匯總表》和《學費補償年度資金撥付申報表》掃描上傳至省學生資助管理系統相應模塊。
三、進一步規范學費補償工作管理
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工作政策性強,所涉資金由省、縣兩級財政按比例分擔。各地要嚴格落實相關政策規定,進一步加強管理,規范操作。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會同相關公共服務機構主管部門及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企業人事部門召開聯席會議,督促各部門在面向農村基層單位的新職工招聘、新入職人員培訓和上崗等環節,做好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政策宣傳;在資格審核與資金撥付審核環節,核實確認申請人是否辦理就業手續、是否真實連續在崗服務。縣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要建立與基層用人單位的定期聯系制度,及時了解和掌握畢業生工作情況,切實加強對學費補償工作各個環節、流程的審核把關,確保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務實高效。要建立完善“誰經辦、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學費補償工作中弄虛作假、濫用職權造成資金損失及嚴重后果的,將追回補償資金,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的責任。對于弄虛作假套取學費補償資金的申請人,除收回學費補償資金外,通報其現工作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并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江蘇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實施細則
省教育廳
2025年4月9日
來源: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編輯:王筱
審核:崔婕 王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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