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校園安全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5月2日,南京市政府辦公廳公布了《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各所學校實行安全工作校長(園長)負責制,“保安”的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校園及周邊一定范圍內劃設學生安全區域,禁止設立上網服務、娛樂、彩票專營等營業場所,向校園欺凌行為“亮劍”,使校園成為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
圖:市政府網站截圖
學校安全實行校長負責制
孩子的校園安全,由誰負責?意見明確,學校承擔校內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實行安全工作校長(園長)負責制,明確一名校領導分管安全工作。
學生在校期間,對校園實行封閉化管理,加強門衛值班、出入登記、巡邏防護及家長接送子女過程中的安全管理,人員、車輛未經許可嚴禁進入校園;幼兒園應建立門禁系統或實行接送卡制度,并逐人逐卡查驗入園接送幼兒人員。
各類培訓班、“小飯桌”的安全責任怎么辦?意見提出,各類中小學校外活動場所、以學生為主要對象的各類培訓機構和課外班等,由區政府統籌協調有關部門,明確安全監管責任主體,督促舉辦者落實安全管理責任。
此外,由區政府統籌,屬地街道、綜治部門牽頭,教育、公安等部門參與,開展無證幼兒園清理整頓,分類采取關、轉、并、建等措施,堅決整改取締無證幼兒園,實現合格幼兒園全覆蓋。
校園“保安”年齡有硬杠杠
校園保安年齡偏大,“爺爺多,叔叔少”,一直是讓很多家長憂慮的問題。意見中明確,從2019年起,全市所有校園保安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達到高中以上或同等學歷水平,取得公安機關頒發的《保安員證》。
意見提出,1000人以下的學校,配備2—3名專職保安員;1000人以上(含1000人)的學校,按照師生人數的4‰配備專職保安員,寄宿制學校根據寄宿生人數適當增配專職保安員,并根據需要配備宿舍管理人員。
同時,校門口要設置硬質防沖撞設施,加快市、區校園安全監控應急指揮中心建設,校園重點部位監控圖像、各類報警信號等接入區級平臺,并與公安機關和相關部門實現聯網,2020年底前,一鍵式緊急報警系統、校園周界報警裝置安裝率達100%,高清視頻監控系統全面達標。
校園周邊安全區域禁設網吧
怎樣讓孩子擁有好的安全學習環境?意見中提出,公安機關會同城管、教育等部門在校園及周邊一定范圍內劃設學生安全區域,并設立顯著標志。在學生安全區域內,依法禁止新建對環境造成污染的企業、設施,禁止設立上網服務、娛樂、彩票專營等營業場所,禁止設立存在安全隱患的場所。
在校車安全管理上,意見提出,大力發展鎮村公交和專用校車服務,加強對校車運營的動態管控。2020年底前,全市所有中小學、幼兒園上下學的校車為符合國家標準的專用校車。
對校園欺凌堅決說“不”
此次南京出臺的意見,向學生欺凌行為“亮劍”。意見特別強調,對學生日常管理要加強,重點關注有心理偏差和行為異常學生,重視心理健康教育,落實心理矯正措施。對有不良行為、暴力行為的學生,探索建立由校園警務室民警或者擔任法治副校長、輔導員的民警進行訓誡的制度。對構成違法犯罪的學生,公安、司法機關按照寬容但不縱容、關愛又嚴管的原則,指定專門機構或專門人員依法處理;對犯罪性質和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的,堅決依法懲處,形成積極正面的教育作用。
此外,南京要織密多方參與的學生安全保護網絡,教育部門健全校內侵害學生人身權利行為的監督機制和舉報渠道,建立規范的調查處理程序。有關部門要與學校、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家長銜接配合,共同構建對受到傷害學生和涉嫌違法犯罪學生的心理疏導、安撫救助、法律援助和教育矯正機制。
一旦學校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當地政府在第一時間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理預案,統一領導,及時動員和組織救援,開展事故調查、責任認定及善后處理,并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另外,對各個政府部門的職責進行了詳細的劃分
明晰部門管理職責
公安部門依法查處涉及校園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完善巡邏機制,完善常態化固定“護學崗”建設。公安消防部門指導學校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全面消除火災隱患。
衛生部門加強對學校衛生、重大疾病防治、衛生防疫和衛生保健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學校完善相關設施,確保學校衛生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規范,對學校出現的疫情或學生群體性健康問題,及時指導教育部門和學校采取措施妥善處置。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學校食堂、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單位、供應學生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網絡訂餐和學校采購的用于學生集體使用的食品藥品加強監督檢查,保障食品藥品符合相關標準規范。
建設部門加強對學校工程建設過程的監管。
環保部門加強對學校及周邊大氣、土壤、水體環境安全的監管,指導學校及時處置可能存在的環境風險。
交通運輸部門加強對提供學生集體用車服務的道路運輸企業的監管,為學生選擇公共交通出行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服務。
質監部門對學校特種設備實施重點監督檢查,配合教育部門加強對學校采購產品的質量監管,在學校建立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監測采集機制。
綜治、工商、文化、安監、城管等部門落實校園周邊特別是學生安全保護區域內有關經營服務場所、經營活動的監管,及時查處出售非法、違禁出版物和假冒偽劣商品、食品等行為,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打擊涉校師生違法行為
嚴厲打擊涉校涉師生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深化平安校園創建。保護未成年學生權利,對體罰、欺凌、性騷擾、性侵害學生等行為零容忍,從重從快處理,對應當追究法律責任的,教育部門協同配合公安、司法機關嚴格依法懲處。
教育部門健全校內侵害學生人身權利行為的監督機制和舉報渠道,建立規范的調查處理程序。有關部門要與學校、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家長銜接配合,共同構建對受到傷害學生和涉嫌違法犯罪學生的心理疏導、安撫救助、法律援助和教育矯正機制。
對圍堵校園、侮辱毆打教師、干擾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等“校鬧”行為,公安機關要堅決制止,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嚴肅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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