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印發“蘇教名家”培養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教師函〔2021〕34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精神,現就做好2024年“蘇教名家”培養對象遴選和首批“蘇教名家”培養對象終期考核有關事...
蘇教師函〔2024〕1號
各設區市教育局: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印發“蘇教名家”培養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教師函〔2021〕34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精神,現就做好2024年“蘇教名家”培養對象遴選和首批“蘇教名家”培養對象終期考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工作
(一)范圍數量
面向全省基礎教育學校、中等職業教育學校、教科研機構、教師發展機構,遴選支持50名“蘇教名家”培養對象。各設區市推薦名額見附件1。已列入江蘇人民教育家培養工程培養對象的不得再推薦。
(二)遴選要求
各地各校要嚴格按照《實施方案》有關要求,堅持“誰推薦誰負責”的原則,嚴格遴選標準、工作程序,全面考察推薦人選的思想政治、師德師風、能力貢獻。通過擇優推優,遴選推薦,引領帶動基礎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教師隊伍整體持續提升。
(三)工作程序
1.個人申請。符合條件的人員向所在學校(單位)提出申請,學校(單位)遴選后向教育行政部門推薦。
2.評審推薦。各設區市教育局根據本通知要求,按照推薦名額組織評審,確定初步人選后予以公示,公示通過后作為候選人向省教育廳推薦。
3.材料報送。各設區市教育局請于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材料報送。包括:推薦說明,各設區市教育局在書面推薦說明中闡明推薦對象的思想政治、師德師風和推薦理由,對推薦人選進行排序;申報材料,(1)“蘇教名家”培養工程培養對象申報表(見附件2)及重要佐證材料(復印件),申報表和佐證材料A4紙雙面打印、合并裝訂成一冊、一式3份,佐證材料要有材料目錄,并標注頁碼,復印件均需學校加蓋公章確認屬實。(2)“蘇教名家”培養工程培養對象推薦人選匯總表(見附件3)。申報表的電子版和匯總表(excel格式)一并發指定郵箱。
二、終期考核
(一)考核對象
2020年“蘇教名家”培養對象。
(二)考核內容
按照《實施方案》要求,重點考核培養對象的思想政治素養、師德師風表現、教學科研能力、服務教育改革發展的做法與貢獻、目標責任書達成情況等。
(三)考核等次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終期考核結果優秀、且業績突出、潛力顯著者,將進行滾動培養。
具體考核工作安排將另行發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蘇教名家”培養工程是我省基礎教育打造人才高峰的重要舉措,已于2023年列入省委重要人才工程范圍,在構建新時代全省教師高質量發展體系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共同推動培養工程高質量實施。
(二)加強總結宣傳。加大對工程實施過程中的典型案例、改革舉措的總結宣傳力度,選樹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特色經驗做法,形成一批有影響有效果的人才工作品牌。
聯系電話:025-83335520、83335600,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號教師工作處2113室,郵箱:247257299@qq.com。
省教育廳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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