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大計,教育為本。教育大計,教師為先。我省歷來高度重視教師教育,著力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但從總體上看,教師教育與教育現代化建設的要求仍不相適應。為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和教育部等五部委聯合印發的《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2018-2022年)》,我省決定實施江蘇省教師教育創新行動計劃(2018-2022年)。
一、明確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落實教師教育工作母機和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堅持以師范院校為主體,為基礎教育提供穩定的師資來源;堅持為教師專業發展服務,全面提升教師專業化水平;堅持為基礎教育服務,引領基礎教育改革發展;堅持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引領教師教育創新發展;堅持提高教師的地位和待遇,使教師職業真正成為令人尊敬和羨慕的職業。
(二)總體目標
以培養“四有”好教師為目標,以提升教師教育質量為核心,以加強教師教育體系建設為支撐,以教師教育創新改革為動力,力爭到2022年,構建以師范院校為主體,高水平綜合性大學參與,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為主的師范生培養體系,辦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師范院校和師范專業;構建省、市、縣、校四級教師專業發展支持體系,加快各級專業發展機構建設,全面提升教師專業發展服務能力。建立教育行政部門主導、師范生培養院校為主體、教師發展機構為紐帶、中小學幼兒園為基地的教師教育協作機制,形成融培養、培訓、研究和服務于一體的具有江蘇特色教師教育工作新模式,為高水平普及15年基礎教育、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二、改革師范生招生和就業辦法 (三)提高生源質量
提高招生層次,中學教育專業以招收培養研究生為主,小學教育專業全部招收本科層次師范生、逐步提高教育碩士招生比例,學前教育專業本科和專科并重、逐步提高本科層次招生比例。改革招生辦法,實行師范專業提前批次錄取,加大入校后二次選拔力度;鼓勵設立面試環節,考察學生的綜合素養和從教潛質。進一步完善師范生定向培養工作,通過有編有崗、公費培養吸引優秀生源。
(四)暢通就業通道
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教育部門負責制定招聘條件、考核內容和方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招聘公告核準備案、招聘指導和監督等綜合事務管理。有條件的地區,可實行先面試、再筆試,提高新教師的崗位適應性。探索優秀師范畢業生推薦就業制度,優秀畢業生可通過雙向選擇方式到中小學幼兒園任教,具體辦法由省教育廳會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另行制定。
三、加強師范生培養基地和隊伍建設 (五)優化整合培養基地
改變培養院校多而分散的現狀,形成20所左右以師范生培養為主體、定位準確、特色鮮明的培養院校;鼓勵高水平綜合性大學依托學科優勢,成立教師教育學院,為高中階段學校培養研究生層次創新型教師,創建一批國家級和省級高水平培養基地。支持有條件的培養院校增設教育碩士授權點,鼓勵有教育碩士授權點的高校與其他培養院校發揮各自優勢,開展有特色高水平的聯合培養工作。高質量辦好師范專科學校,強化并發揮其師范專科教育的特色與優勢。
(六)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培養院校要配足配齊教師教育課程教師,制定特殊政策引進優秀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擔任學科課程與教學論教師。在工作量計算、業績考核和職稱晉升等評價與管理中,要將指導師范生、開展基礎教育教師培訓和教育研究工作,作為工作量和研究成果。建立教師教育教師定期到中小學幼兒園實踐制度,聘請一批較為穩定的中小學幼兒園優秀教師作為教師教育課程的兼職教師。省教育廳單列教育專業學位博士計劃,面向培養院校培養學科課程與教學論和學前教育方向博士;單列進修計劃,支持教師教育教師到國外高水平教師教育學院訪學。
(七)加強管理隊伍建設
培養院校要加強教師教育工作的領導和管理,綜合性大學要理順大學和各師范生培養院系的管理運行機制,保障教師教育的完整性。要設立或明確相應職能部門,統籌管理各培養院系的教學科研、教育實踐、學生管理和教師隊伍建設。倡導教育科學研究院(師范學院)等相應二級教學機構,統籌實施教育碩士培養工作,增強教育碩士的職業屬性和實踐導向。
四、全面提升師范生培養質量 (八)提高培養的適切性
培養方案要體現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專業要求,學前教育專業要培養幼兒為本、才藝兼備、保教融合的幼兒園教師。小學教育專業要通過大類培養、主輔修制、雙學位等多種方式,培養能夠勝任多學科教學的一專多能型教師。中學教育專業要探索本科和教育碩士整體設計、分段考核、有機銜接的模式,培養學科素養和專業素質雙向強化的高品質教師。特殊教育專業要通過醫教融合、學科整合、主輔修制等多種方式,培養具有博愛精神、醫教融合的復合型教師。
(九)落實師德養成教育
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將師德養成教育浸潤于師范生培養全過程,構建以師德養成為底色的教師教育課程體系。通過開展“入學禮”“敬先賢”“誦《師說》”“畢業誓”等系列活動,學禮儀、研經典、師圣賢、立厚德,汲取文化精髓,傳承中華師道。探索實行志愿服務學分制,鼓勵學生積極參加義務支教、公益活動和社會調查,關愛弱勢群體,增強職業認同感和社會責任感,將師德內化為教師職業的精神特質。
(十)強化教師職業能力培養
推動實踐導向的教師教育課程內容改革和以師范生為本的教學方法變革。強化基本功訓練,培養院校要加強師范生教育教學技能實訓平臺建設,制定教師職業基本技能考核標準,將考核要求列入培養方案,考核結果作為畢業的重要依據。增加實踐教學比重,通過案例或現場教學,提升師范生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開展實踐性研究,畢業設計(論文)應圍繞基礎教育實踐開展研究,包括調研報告、案例研究、教學設計、校本教材等多種形式。教育碩士要推進駐校式培養,在中小學幼兒園建立培育站,真正做到在實踐中學習,在實踐中研究。
(十一)加強教育實習管理
按照教育部《關于加強師范生教育實踐的意見》,構建全方位教育實踐內容體系并貫穿培養全過程,確保教育實踐累計不少于18周。培養院校統一組織教育實習,制定實習計劃、實習手冊和評價標準,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落實實習學校。培養院校和實習學校要有專人負責教育實習管理,選派責任心強、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共同擔任指導教師,每位師范生實習期間上課不少于15課時。
(十二)開展師范專業認證
嚴格師范專業準入,中等職業學校(含中技校)不得舉辦師范專業,高等職業院校和民辦本科院校不新設師范專業。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培養院校自主設置“教師教育學”二級學科,加強教師教育的學術研究和人才培養。開展師范專業認證,到2020年完成全省所有師范專業第二級(合格標準)首輪認證,支持培養院校向教育部申報第三級(卓越標準)認證。認證結果與教師資格考試認定掛鉤,并作為資源配置、招生計劃安排、經費投入的重要依據。同時向社會公布,為用人單位招聘提供指導。未通過認證的專業,實行限時整改和退出機制。培養院校要建立培養質量持續改進制度,不斷提升師范生培養質量。
五、進一步提升教師職后研訓實效 (十三)加強教師發展機構建設
整合現有資源加強省級培訓機構建設,做強市級教師發展機構,重點推進縣級教師發展中心建設,啟動教師發展示范基地校建設,形成省、市、縣、校四級教師專業發展支持體系。到2020年所有縣級教師發展中心通過省示范性評估認定,促進區域內教師培訓與教研、科研、電教等職能和資源整合,發揮集成優勢,實現研訓一體化。到2020年建設認定300個省級教師發展示范基地校,作為師范生實習、教師跟崗研修、校本研訓組織、開展教研教改的場所和陣地。各地要優先優配教師發展機構教師,提高教師發展機構高級職稱教師崗位比例,并建立與中小學幼兒園、師范生培養院校教師交流機制。
(十四)創新教師研訓模式
加強教師培訓需求診斷,優化培訓內容,提高教師培訓的獲得感。強化實踐性培訓,通過基于教學現場、跟崗學習等方式,提高教師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和水平。加強名師名校長工作室、研修社區等學習共同體建設,充分發揮名師名校的示范引領作用和參訓教師的主體作用。實施“互聯網+教師培訓”,進一步加強江蘇教師教育課程平臺和課程資源建設,采取政府購買、自主制作、合作共享等種方式,建設多樣化的課程資源,形成“菜單式、自主性、開放式”的選學服務平臺,為教師個性化自主選學提供支持。
(十五)重視新任教師和校長上崗培訓
新教師上崗培訓以縣(市、區)為主開展,推行在教師發展中心集中學習和到教師發展示范基地校跟崗實踐相結合的教育模式,幫助新教師邁好職業生涯的第一步,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年。新任校(園)長任職資格培訓分級管理、分層實施,高中階段校長培訓以省為主,初中校長以市為主,小學校長和幼兒園園長由縣(市、區)負責,培訓采用線上培訓、跟崗實踐和集中研討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其中線上資源由省統一建設。新任校(園)長應在上崗一年內完成,培訓時間不少于300學時。
(十六)加強并規范教師學歷繼續教育
各地要出臺相關政策,激勵教師不斷提升學歷,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對教師學歷進修給予一定的學費獎勵。高校要規范開展師范專業學歷繼續教育,不得面向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在校生開展師范專業學歷繼續教育。到2020年,師范專業學歷繼續教育校外教學點全部設置在具有師范專業培養資質的普通高等學校和縣級及以上教師發展機構。對違規開展師范專業學歷繼續教育的高校,視情節予以通報批評、停止招生直至取消學歷繼續教育辦學資格。
六、校地合作協同推進教師教育 (十七)進一步明確校地職責分工
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教師教育工作統籌規劃,參與師范生培養工作,保障在職教師培訓經費。師范生培養院校主要承擔師范生培養工作,積極參與在職教師研訓和基礎教育教育教學改革。教師發展機構負責區域內教師研訓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指導服務,配合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好師范生教育實習工作。教師發展示范基地校引領和指導片內學校校本研訓工作,為師范生教育實踐、在職教師跟崗研訓提供條件和指導。
(十八)地方教育部門積極參與師范生培養
教育行政部門要將師范生培養工作列入職責范圍,與培養院校共同制定培養方案,積極參與培養專題研討等各項活動,從源頭上把好師范生培養的方向和基本要求。會同培養院校建設一批教師發展示范基地校,將接納師范生教育實踐作為中小學幼兒園工作考核評價和特色評選的重要內容。制定教師發展機構和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參與師范生培養的工作制度和激勵辦法,將指導師范生教育實習和擔任教師教育課程兼職教師(含教育碩士導師),作為評選骨干教師、高級教師和特級教師的重要條件。
(十九)培養院校主動融入基礎教育改革發展
培養院校要為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制訂教育規劃提供決策咨詢,在基礎教育戰略性研究等方面發揮理論引領和服務支撐作用。要與教師發展機構和中小學幼兒園協同開展研訓活動,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按照教育行政部門要求,定點聯系若干所薄弱學校,幫助薄弱學校提升辦水平和教學質量。省教育廳定期舉辦幫扶匯報會,把幫扶作為評價培養院校辦學思想、辦學水平和辦學成效的重要指標。
(二十)校地合作開展師范生實習支教
為緩解中小學幼兒園特別是農村學校師資不足和結構性、臨時性短缺問題,培養院校要根據各地需求,選派優秀師范生到中小學幼兒園開展實習支教。優先選派教育碩士和五年制師范生支教,累計支教時間不超過2學期,其他本專科師范生支教原則上不超過1學期。支教期間,培養院校和支教地要安排優秀教師加強對師范生的指導和管理,支教地要安排好師范生的生活,確保支教師范生安全。
(二十一)建設教師教育創新實驗區
實驗區由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師范生培養院校,聯合教師發展機構和教師發展示范基地學校共同創建,旨在建立師范生培養院校和中小學幼兒園共建教師互聘、崗位互換、協同教研等共同發展機制,形成融培養、培訓、研究和服務于一體的教師教育新模式。實驗區可在設區市內創建,也可以跨區域創建。
七、提高創新行動計劃組織實施水平 (二十二)加強組織領導
要加強組織領導,把實施教師教育創新行動計劃作為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重大舉措,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落到實處。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教師教育工作的統籌管理和指導,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機構編制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履職,切實承擔責任,著力破除機制體制障礙,為教師教育創新發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成立省教師教育咨詢專家委員會,為教師教育重大決策提供有力支撐。
(二十三)加強經費保障
要將教師隊伍建設作為教育投入重點予以優先保障,完善保障機制。適時提高師范生生均撥款標準,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各地要加大對教師教育財政資金投入,優先保障教師發展機構和教師發展示范基地校建設。各地要按照不低于當地教師工資總額的1.5%安排教師培訓經費。中小學幼兒園要按照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教師培訓經費,積極爭取社會支持,建立多元化籌資渠道。
(二十四)加強督促檢查
建立教師教育創新行動計劃實施情況的跟蹤、督查機制。省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對教師教育創新行動計劃實施情況的專項督促檢查,對先進典型予以獎勵,對實施不到位、敷衍塞責的,要追究相關部門和學校負責人的領導責任,確保各項創新舉措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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