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教育規劃綱要,根據《江蘇省高校優秀中青年教師和校長境外研修計劃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省教育廳將選拔2017年度高校優秀中青年教師和校長赴境外研修,包括訪問學者、團隊研修(含高水平大學科研團隊、應用型高校教學團隊、管理團隊)、校長跟崗研修三種形式。
為貫徹落實省教育規劃綱要,根據《江蘇省高校優秀中青年教師和校長境外研修計劃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省教育廳將選拔2017年度高校優秀中青年教師和校長赴境外研修,包括訪問學者、團隊研修(含高水平大學科研團隊、應用型高校教學團隊、管理團隊)、校長跟崗研修三種形式。
訪問學者一般12個月(已有半年以上留學經歷人員再次派出可選擇6個月),其他一般6個月。省財政資助12個月14萬元/人、 6個月10萬元/人。具體名額有多少?要求有哪些呢?一起來看看吧!
選派數量是多少?名額如何分配?
總計派出350人左右,其中部屬高校50人左右,其他本科院校180人左右,高職高專院校120人左右。
各校推薦名額分配為: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部屬高校每校不超過6人;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省屬高校每校不超過8人,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省屬高校每校不超過6人,其他普通本科院校每校不超過4人,獨立學院每校不超過1人;國家和省示范(骨干)高職院校每校不超過4人,其他高職院校每校不超過2人。高水平大學科研團隊、校長跟崗研修限地方屬高校申報,每校最多報1個科研團隊(3-5人)、1名跟崗研修校長(科研團隊、校長名額不納入各校推薦總名額)。
跟崗研修校長人選經學校黨委集體研究,并按干部管理權限報省委組織部或省委教育工委同意后,方可推薦。
推薦條件有哪些?
年齡及工作年限要求。申請人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科研團隊帶頭人、跟崗研修校長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院校申請人應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經歷,高職高專院校申請人應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學位和專業技術職務要求。本科院校申請人應具有博士學位,受聘副高及以上職務者可放寬至碩士學位;高職高專院校申請人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并受聘中級及以上職務;高水平大學科研團隊研修帶頭人應受聘正高級職務;應用型高校教學團隊成員應為地方屬應用型本科院校和高職高專院校教師;管理團隊成員應為擔任地方屬高校部門負責人的雙肩挑人員;校長跟崗研修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并受聘副高及以上職務,為高校負責人或廳級干部后備人選。
境外研修單位和學科要求。申請人的境外接受單位原則上為世界排名前200強高?;蚴澜珥敿壙茖W研究機構,研修的學科應排名世界前列。高職高專院校申請人的境外接受單位可適當放寬,但必須為國際知名本科院?;蚋咚綄?圃盒?。世界200強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2016-2017年排名為參照,學科排名以2016-2017年度ESI、QS學科排名為參照,允許提供其他評價體系的排名情況。
申請人境外邀請函要求。申請人境外邀請函,應由導師本人、相關院系或研究機構出具。跟崗研修校長應由境外高校負責人發出邀請。邀請函應明確研修起止時間及導師姓名、從事專業、職稱等。原則上具有副高職稱申請人的導師應具有正高職稱。
地方屬應用型本科和高職高專院校教師申請訪問學者可同時兼報應用型高校教學團隊研修。地方屬高校雙肩挑人員申請訪問學者還可同時兼報管理團隊研修。
外語水平須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1.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 (WSK)”并達到合格標準,成績有效期為兩年。各語種合格標準如下,英語(PETS5):筆試總分50分(含)以上,其中口試總分2分(含)以上;日語(NNS)/俄語(ТЛРЯ):筆試總分55分(含)以上,其中口試總分2分(含)以上;德語(NTD):筆試總分55分(含)以上;法語(TNF):筆試總分55分(含)以上。
2.外語專業本科及以上畢業(專業語種應與留學目的國使用的語種一致,英語專業不限)。
3.近十年內曾在同一語種國家留學一學年(9-12個月)或連續工作一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參加相應語種培訓并獲結業證書(結業證書兩年內有效)。英語:高級班結業證書;法語、日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俄語:中級班結業證書;德/英語(針對擬赴德語國家從事理工專業研究人員):德語初級班結業證書、英語高級班結業證書;德語(針對擬赴德語國家從事社科專業研究人員):中級班結業證書。
5.參加雅思(學術類)、托福、德、法、意、西、日、韓語水平考試者,成績達到以下標準:雅思5.5分,托福61分,德、法、意、西語達到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的B1級,日語達到二級(N2),韓語達到TOPIK3級。
6.對申請到港澳臺地區研修的,外語不作要求。
獲得過國家、省公費資助出境學習的人員,回校工作滿3年后方可申請。曾獲得過本項目資助出境的人員、正在國家和省公派留學資助期內的人員不予推薦。
注意: (一)各校在申請條件、選拔程序、派出要求、支持方式、管理和考核等方面要嚴格執行《實施辦法》的規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嚴格校內評審推薦程序和紀律,嚴把選人標準和質量,根據名額推薦符合條件的人選。 (二)各校要優先推薦已聯系落實境外研修單位的人員。尚未聯系落實境外研修單位且符合應用型高校教學和管理團隊研修的相關人員,若選擇兼報應用型高校教學團隊或管理團隊,經確定為團隊研修人員后由省教育廳委托相關機構幫助聯系境外接受單位。 (三)所有入選的研修人員屬公派留學人員。省外辦按審批權限統一出具因公出國(境)任務批件后,研修人員持普通護照出國。簽證由本人自行向研修目的國駐華使領館申請。副廳級及以上人員個案辦理因公出國(境)任務批件后持普通護照出國。赴港澳臺地區研修人員須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或《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 時間提醒: 各校應于4月10日前向省教育廳提交申報材料。
來源:本文內容搜集或轉自各大網絡平臺,并已注明來源、出處,如果轉載侵犯您的版權或非授權發布,請聯系小編,我們會及時審核處理。
聲明:江蘇教育黃頁對文中觀點保持中立,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不對文章觀點負責,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權及插圖屬于原作者。
Copyright?2013-2024 JSedu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蘇教育信息綜合發布查詢平臺保留所有權利
蘇公網安備32010402000125
蘇ICP備14051488號-3技術支持:南京博盛藍睿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思必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百度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