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學期來臨,為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南京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再發力。
新學期來臨,為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南京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再發力。
按照政策規定,在南京市學前至高中階段學校就讀的正式學籍在校學生,凡符合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條件的,都可以申請資助,具體包括:原建檔立卡家庭子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低保邊緣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養人員家庭子女、低收入家庭子女、孤兒、困境兒童、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和警察子女、殘疾學生、特困職工家庭子女和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需要申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的學生可在開學后30天內向學校提出申請,學生或監護人自愿如實填寫《南京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暨國家教育資助申請表》或在“江蘇學生資助”微信公眾號上申請國家資助。
【資助政策詳細解析】
學前教育階段
對在公辦幼兒園和民辦惠民幼兒園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免收保育教育費。對在其他民辦幼兒園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幼兒,保育教育費按實際收費標準減免50%。
對農村辦園點新入園小班的幼兒減免保育教育費,減免標準為每生每月220元,每年按10個月減免。農村辦園點收費標準不足每生每月220元的,按實減免。
對在幼兒園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幼兒發放生活補助,補助標準按照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分為兩檔,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孤兒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學期1125元,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幼兒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學期750元。
義務教育階段
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社會實踐活動費;在學校寄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住宿費。
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按照家庭經濟貧困程度分為兩檔,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兒和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按照市基本補助標準提高50%,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按照市基本補助標準發放,具體為:
小學階段: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兒和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每人每學期1125元,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每人每學期750元。
初中階段: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兒和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每人每學期1500元,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每人每學期1000元。
普通高中:
公辦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高中學費;在民辦高中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每人每學期850元減免學費。同時,減免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代辦教材費、作業本費每人每學期320元,減免社會實踐活動費每人每學期100元;在學校寄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住宿費。
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按照家庭經濟貧困程度分為兩檔,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兒和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標準為每人每學期1500元,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標準為每人每學期1000元。
中等職業教育:
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學生免除學費;公辦中等職業學校非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生中涉農專業學生免除學費;經職業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符合國家標準的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一、二、三年級學生,按照同類型、同專業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學費標準免除學費。
向中等職業學校的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和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以及中職學校三年級第一學期和高職三年級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中職助學金,補助標準按照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分為兩檔,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孤兒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3000元,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2000元。
普通中小學勵志獎學金:
義務教育、高中階段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還可以申請“南京市普通中小學勵志獎學金”,普通中小學勵志獎學金每學年春季學期評審一次,獎勵學生1000名,其中一等獎學金100名,每人獎勵5000元,二等獎學金900名,每人獎勵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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