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號下午,該校建筑設計與裝飾學院黨總支副書記婁志剛回應江蘇新聞廣播記者:園林專業15級1班和15級2班兩個班級將貧困生部分助學金用作班費的情況屬實,但這是學生自愿行為,并非校方與老師提出的要求。
小張是一名大三學生,就讀于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建筑設計與裝飾學院,這是一所省屬公辦全日制高校,為國家示范性高職學院。由于家庭貧困,他申請到了助學金,大一學年領到3000元,大三學年領到2000元。但令小張不解的是,每次領到助學金后,他和同班的多名貧困生都被要求拿出10%用作班費。
5月14號,江蘇新聞廣播《政風熱線》節目連線了該校建筑設計與裝飾學院院長陳志東,他表示沒有聽說過此事,需要去調查情況。
校方:助學金用作班費系學生自愿行為
5月15號下午,該校建筑設計與裝飾學院黨總支副書記婁志剛回應江蘇新聞廣播記者:園林專業15級1班和15級2班兩個班級將貧困生部分助學金用作班費的情況屬實,但這是學生自愿行為,并非校方與老師提出的要求。
“小孩說這個情況確實存在,但是說這個東西他不是班主任的要求和引導,內部受資助的這十來個學生自己說,要不這樣吧,學校對我們幫助也很大,國家這個錢給我們都是不需要付出任何勞動的,那么我們每人自己自愿的拿出一部分來當班費,之后他們就形成了內部的約定。”
小張和班干部對話截圖
據婁志剛介紹,高校貧困學生助學金每個班級有30%的名額指標,以40個學生為例,一個班級就有12人能領到助學金,發放金額根據家庭貧困程度分別有4000元、3000元、2000元三個檔次。據統計,涉事的2個班級三年提留貧困生助學款用作班費金額共計一萬一千多元。
三年前學校就施行管理辦法:助學金嚴禁被截留、挪用、提留等
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5月31號施行的《學生獎助學金資金管理辦法(暫行)》第三條規定:獎助學金實行專款專用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輔導員或班級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克扣、提留獎助學金作為班費、學生活動經費等。如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學校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違規行為為何能持續三年?校方:一直沒聽說
既然學校有明文規定,為何違規行為存在多年卻未被發現呢?婁志剛解釋說,三年來學院組織召開過多次學生座談會,沒有學生提出貧困生助學金被提留作班費的事情,因此學院方面一直不知情。
“這是我們學校嚴禁的事情。三年座談會,沒有一個學生,就是他們這個班級的學生,沒有任何一個人透露過這個信息。”
此事在江蘇新聞廣播關注后,校方已經作出了處理決定:
1、立即停止提留部分貧困助學金用作班費的違規做法,并全額返還受資助學生繳納的助學金10%的金額。 2、班主任吳小青雖然在知情后提出反對意見,但并沒有跟蹤到底,負有直接管理責任,學院范圍內給予通報批評處分。 3、相關參與班委、學生,雖然主觀意愿是好的,但是違反資助的國家政策,并造成不良影響,給予公開批評教育。 4、建筑設計與裝飾學院領導班子負有領導責任和監管責任。學院召開全體班主任會議,通報此事,并清查摸排全院資助工作,進一步強化資助工作的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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