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員是黨的肌體的細胞。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不是空洞的,而是具體的,要靠千千萬萬黨員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來體現。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嚴肅穩妥處置不合格黨員,保持黨員隊伍先進性和...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員是黨的肌體的細胞。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不是空洞的,而是具體的,要靠千千萬萬黨員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來體現。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嚴肅穩妥處置不合格黨員,保持黨員隊伍先進性和純潔性。”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中國共產黨不合格黨員組織處置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作為一部專門就不合格黨員組織處置作出規定的黨內法規,對于貫徹全面從嚴治黨戰略方針,堅定不移推進黨的自我革命,建設信念堅定、政治可靠、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紀律嚴明、作用突出的黨員隊伍,不斷增強黨的生機和活力,具有重要意義。
有“硬度”也有“溫度”
《辦法》為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也是全面從嚴治黨從“關鍵少數”向全體黨員拓展的體現。從制度之維看,《辦法》既有“硬度”,也有“溫度”,彰顯了制度的“剛柔并濟”。
一方面,“嚴”字當頭讓制度有“硬度”。不合格黨員弱化了黨的先進性,損害了黨的純潔性,影響了黨的形象。從扎牢織密制度之籠的角度看,出臺專門的黨內法規,對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黨員義務、不符合黨員條件甚至喪失黨員條件的黨員,按照規定程序給予相應的處置措施,是“刀刃向內、刮骨療毒”的自我革命之舉。同時,《辦法》規定了組織處置的工作責任、工作紀律等,明確了各級黨組織在組織處置工作中的具體責任,以強化制度執行,體現了制度的“硬度”。
另一方面,慎重穩妥讓制度有“溫度”。對不合格黨員進行組織處置,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最終目的是使其認識問題、改正問題后再出發。為此,《辦法》強調堅持立足教育、轉化提高,堅持客觀公正、慎重穩妥,區分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一時表現和一貫表現,明確組織處置政策界限。既嚴格教育、管理、監督黨員,又關心愛護黨員,體現了“嚴管”與“厚愛”的統一。《辦法》還注重對黨員權利的保障,專門對申訴和糾正作了規定。如,被處置黨員對處置結果有不同意見的,可按照有關規定提出申訴,黨組織按照規定進行復議、復查,并給予負責的答復。這是尊重黨員、關心愛護黨員和對黨員負責的體現。
是警醒更是鞭策
《辦法》對損害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影響黨員隊伍生機活力,削弱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的不合格黨員進行組織處置,對于全體黨員而言,既是警醒,更是鞭策。
一方面,讓全體黨員在警醒中引以為戒。對少數不合格黨員,按照《辦法》中規定的具體程序給予相應的處置措施,能讓其他黨員受觸動、受教育、受警醒,對不合格情形、不合格典型引以為戒、避而遠之。同時,引導其他黨員對照黨章黨規黨紀進行自我剖析,掃除思想灰塵,糾正行為偏差,做到醒悟知止,嚴格要求自己,積極履行義務,防止變為“徒有虛名的黨員”、不合格黨員。
另一方面,對全體黨員產生正向激勵作用。對不合格黨員進行組織處置,讓黨員深刻認識到具備黨員“資格”并不代表“合格”,昨天合格不意味著今天就合格,今天合格也不代表明天仍然合格,一時合格也不代表時時合格,做合格黨員不是“一陣子”、一勞永逸的事,而是“一輩子”的長久之功,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出臺《辦法》并按規定對不合格黨員進行組織處置,有利于引導全體黨員以做合格黨員“永遠在路上”的清醒和自覺,用更嚴格的尺子衡量自己,用更高的標準鞭策自己,做到“見善如不及,見不善如探湯”,進而把黨員的先鋒形象立起來、先鋒模范作用發揮出來。
顯“本色”又提“成色”
“億萬千百十,皆起于一。”黨員合格,黨組織才能堅強有力。廣大黨員要準確領會《辦法》的核心要義,做到既顯“本色”,又提“成色”,爭做新時代的合格黨員、優秀黨員。
要永葆“本色”不褪色。一是永葆政治本色。常言道:“根深葉茂,本固枝榮。”廣大黨員要提高黨性修養,補足精神之“鈣”,在任何情況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變、政治立場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二是永葆清廉本色。廣大黨員要用黨章黨規黨紀校正思想言行,增強紀律意識、規矩意識,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凈凈做事、坦坦蕩蕩履職,維護好共產黨員的良好形象。三是永葆擔當本色。廣大黨員要敢想、敢做、敢擔當,愿挑最重的擔子、能啃最硬的骨頭、敢接燙手的山芋,勇做新時代的“勁草”、“真金”。
要提升“成色”增亮度。廣大黨員不僅要做到“不掉隊”、“不斷線”,還要向著共產黨人的“高線”挺進,對齊“高標準”,向先進學習、向優秀看齊,爭先創優、走在前列,成為一面旗幟、一名先鋒模范。同時,注重在知行合一中提升“成色”。“知”與“行”是一體兩面的關系。黨員若知行相悖、言行不一、學做脫節,遲早會出問題。因此,廣大黨員既要堅持從思想上固本培元,堅持以學鑄魂、以學增智、以學正風、以學促干,又要在實際行動中體現出黨員的先進性,在知行合一中提升“成色”,做到“平常時候看得出來、關鍵時刻站得出來、危急關頭豁得出來”。
(黃敬榮單位系福建古田干部學院,蒙慧系蘭州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西部項目“完善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研究”[23XJA710003]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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