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的花季少女,在學校遭遇無妄之災,太讓人揪心了!兩女生吃完東西后突然嘔吐事發前,小悅在恭城城廂中學讀初一。事發當天下午1時52分,女生宿舍阿姨來電話,說小悅嘔吐很嚴重。她立即趕到宿舍,發現小...
14歲的花季少女,在學校遭遇無妄之災,太讓人揪心了!
兩女生吃完東西后突然嘔吐
事發前,小悅在恭城城廂中學讀初一。事發當天下午1時52分,女生宿舍阿姨來電話,說小悅嘔吐很嚴重。她立即趕到宿舍,發現小悅和同床的女同學羅某都有嘔吐。
隨后,小悅和羅某被送上救護車到縣人民醫院搶救,搶救期間小悅心跳還曾停了5分鐘。醫生認為兩人是中毒,讓劉女士報了警。
事發當晚,小悅就被緊急轉到桂林市第二人民醫院,直到6月23日才醒過來,但身體多器官功能出現衰竭。
父親黃先生介紹,女兒頭部神經系統受損,不能說話,雙手麻木,他一天要為女兒按摩手部數千次。
據了解,當天中午,小悅吃了燒餅、火腿腸、桃子,喝了奶茶和一杯粉紅色的水,所吃的食物和水,是宿舍好朋友羅某給的。
羅某當時也吃了這些食物,隨后兩人同時出現嘔吐現象,學校的視頻監控,記錄了當時的經過。
學校及時處置并通知了學生家長。縣教育、衛生、公安和食藥部門,也趕到學校調查。
經過檢查,桂林市第二人民醫院對小悅的病情,做出了這樣的表述:在患者嘔吐物中,檢查發現砷,也就是俗稱的砒霜,考慮為急性砷中毒。
醫生立即給予解毒治療。后醫生對小悅病情作出急性砷中毒、多器官功能衰竭、中毒性心肌炎、消化道出血等9項診斷。
家長起訴學校,警方不予立案
事后,小悅的父母多次找到恭城警方,希望查清事情真相。2015年10月26日,恭城警方下了一份不予立案通知書,認為沒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決定不予立案,落款時間為2015年6月16日。
警方鑒定認為,小悅血砷含量正常,可以排除砷中毒,排除毒鼠強等引起的中毒,故目前未能確定小悅是因何種物質引起的不良反應。
另外也排除了有他人故意投毒、下毒等違法犯罪行為,不構成投毒案,暫不予立案。小悅家屬不服,提出刑事復議。
2016年3月,警方作出“維持原決定”的刑事復議決定書。小悅家屬仍不服,向恭城人民檢察院提出立案監督。
2016年8月22日,檢察院答復當事人,同意公安局不予立案決定。恭城警方相關負責人表示,不立案并不代表不調查,現在只是暫不立案,如果以后發現新的證據能支持立案,同樣可以立案偵查。
法院一審判決:學校承擔2成責任
事后,黃先生將學校告上了法院。2019年8月6日,黃先生收到了一審判決書。
法院認為學校對在校學生負有相應的管護職責,小悅在學校期間發生中毒狀況遭受嚴重人身損害。
雖然公安機關排除了他人故意投毒、下毒等違法犯罪行為,也未確定毒物具體來源,但仍反映出學校對校內食品安全的監管確存在一定不足。
法院認為學校應承擔20%的責任。判決恭城民族實驗中學給付小悅49.8萬元,駁回了小悅的其他訴訟請求。
昨天(8月18日),黃先生表示不服一審判決,已上訴至桂林中院。
希望小悅早日恢復健康也希望案件最終能有一個公正、滿意的結果。
來源:本文內容搜集或轉自各大網絡平臺,并已注明來源、出處,如果轉載侵犯您的版權或非授權發布,請聯系小編,我們會及時審核處理。
聲明:江蘇教育黃頁對文中觀點保持中立,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不對文章觀點負責,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權及插圖屬于原作者。
Copyright?2013-2024 JSedu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蘇教育信息綜合發布查詢平臺保留所有權利
蘇公網安備32010402000125
蘇ICP備14051488號-3技術支持:南京博盛藍睿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思必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百度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