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職教學、教研人員原則上不低于機構從業人員總數的50%。
7月1日記者獲悉,中國民辦教育協會審議、發布了《校外培訓機構行業服務規范》(征求意見稿),把政策原則性要求具體化,對培訓機構的基本設置標準明確了底線,對機構的資金籌集、收退費行為等問題作出進一步明確。
其中強調,專職教學、教研人員原則上不低于機構從業人員總數的50%;學科類培訓不留課后作業,杜絕出現應試教育的傾向;各類培訓材料要使用國內正式出版物,不出版、印刷、復制、發行非法出版物等。
同時,中國民辦教育協會還審議、發布了《中國民辦教育協會培訓教育專業委員會規程》(修訂稿)、《校外培訓機構自律公約》(修訂稿)。
明確機構設置規范的底線要求
落實“雙減”意見以及教育部等13部門《關于規范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意見》的要求,中國民辦教育協會履行行業組織的服務職能、體現行業自治能力,起草了《校外培訓機構行業服務規范》(以下簡稱《規范》)。
中國民辦教育協會表示,制定“校外培訓機構行業服務規范”,進一步規范與細化操作措施是營造校外培訓良好氛圍、打造健康教育生態必不可少的保障。深化校外培訓治理,統籌學科、非學科培訓分類監管,細化中小學校外培訓機構的服務行為準則以提升服務質量已經成為校外培訓行業發展的迫切需要?!靶袠I組織有責任細化整合政策措施,把政策原則性要求具體化,細化標準制定、準入程序、日常監管,提升行業服務水平?!?/p>
在機構設置規范方面,考慮到各地省級主管部門都制定并出臺了培訓機構的基本設置標準,造成各地準入門檻不一致,難以實現標準化治理的問題,中國民辦教育協會在《規范》中綜合研究各地措施,最終明確底線要求。
例如,明確專職教學、教研人員原則上不低于機構從業人員總數的50%。面向中小學生的線下培訓,每班次專職教學人員原則上不低于學生人數的2%。同時要求,“有刑事處罰、治安處罰、誠信處罰等不良記錄的人員”等八種情形的人員不得聘用,從業人員嚴格執行入職報告和準入查詢制度。
在培訓材料、內容與培訓形式規范方面,《規范》引導培訓機構依法依規開展有益于中小學生身心健康的教育培訓活動,教學教研實踐應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堅持教育與宗教相分離,不得包含淫穢、暴力、恐怖、賭博、民族仇恨等內容。
例如對于學科類培訓,提出“不留課后作業,杜絕出現應試教育的傾向”;對于各類培訓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教材、參考資料、教學掛圖、圖冊、多媒體資源、計算機輔助教學軟件等),要求使用國內正式出版物,不出版、印刷、復制、發行非法出版物,不從事侵權盜版活動。
進一步明確財務管理規范、風險防范要求
在機構的分類管理問題上,除了明確機構招生不得發布虛假信息、培訓服務開展形式不得違背未成年人成長規律、培訓時間不得與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且不得占用法定節假日、培訓時長要求等基本原則之外,《規范》對線上培訓與線下培訓的細化實施要求進行進一步分類。
同時,堅持鼓勵發展以培養中小學生興趣愛好、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目標的培訓,重點規范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堅決禁止應試、超標、超前培訓及與招生入學掛鉤等行為。
在機構的財務管理規范方面,《規范》對機構服務過程中的資金籌集、資金運營、資產和負債管理、收退費行為、收益分配、財務清算等問題作出進一步明確。
其中強調,上市公司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學科類培訓機構資產;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由外資通過兼并收購、受托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等方式控股或參股,力求減輕基礎教育領域生態受到資本沖擊的風險。
在機構的風險防范與社會責任規范方面,《規范》通過對機構人員與服務對象的人身安全、機構場所消防安全、機構自身信息安全三方面作出細致規范。另外,對于機構應在醒目位置公開的具體內容、機構的社會責任等條款進行進一步明確。同時鼓勵、引導建立服務補救機制,規定如培訓服務變更或失效,培訓機構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包括提供信息、補償、賠償、退款、順延服務時限、提供替代性服務等,維護學員和家長合法權益。
防止教育功利化傾向,《校外培訓機構自律公約》修訂
記者了解到,中國民辦教育協會培訓教育專業委員會完成換屆。2010年10月,經中國民辦教育協會同意,民政部批準,中國民辦教育協會培訓教育專業委員會在北京成立,在規范和促進培訓教育在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發展中發揮作用。
在6月30日舉行的換屆會上,中國民辦教育協會培訓教育專業委員會規程(修訂稿)審議發布。同時,中國民辦教育協會培訓教育專業委員會對2018年頒布的《校外培訓機構自律公約》進行了修訂,此次會議上也一并審議發布。
《校外培訓機構自律公約》(修訂稿)有多處更新。例如,在遵循教育規律的基礎上,增加了“遵循人的發展規律”,將育人范圍從“少年”擴大到“青少年”,重點強調了“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增加了學生的“使命感”。增加了“防止教育功利化傾向,形成健康的校外培訓教育環境和生態”條款。
同時,在第四條中,在堅持創新發展理念的基礎上,增加“引進培育優質教育資源”條款,將“提升辦學質量”修訂為更為準確的“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增加“先進的教學理念和方法”和“數字技術和人工智能”等方式方法應用于教育教學,增加“不違規超綱、超時教學”的嚴格要求。
第五條,增加“公開收費項目和標準”條款,根據現行政策規定的收費標準和教育教學要求,刪除“不進行跨年度收費”條款。增加“努力打造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條款。
第八條,重點明確減輕學生過重課外學習和作業負擔。增加第九條,強調終身學習理念,積極發揮社會教育作用,融合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和家庭教育,強調建設全民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學習型大國、教育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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