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落實《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北京市關于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
昌平區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落實《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北京市關于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的通知》和市教委《關于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京教基二〔2023〕4號)等文件精神,依法保障符合昌平區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經區政府批準,現就昌平區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相關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和捍衛“兩個確立”,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教育,積極落實全國和全市教育大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提高“四個服務”水平,大力促進教育公平。進一步完善入學機制,嚴格規范秩序,確保有序推進,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
入學條件及方式
1.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
凡年滿6周歲(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均須參加學齡人口信息采集,免試就近入學。本市戶籍無房家庭適齡子女在昌平區入學按有關規定辦理。
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應當進入初中繼續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報名人數少于招生人數的初中,學生就近登記入學;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初中,在區域內派位入學,確保每名小學畢業生免試就近升入初中。
2020年12月31日以后購買存量商品住房的家庭,其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將不再對應一所學校,學校周邊新建、擴建住宅小區新增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實施多校劃片、電腦派位方式入學。
2.按本市戶籍對待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區臺辦認定的臺胞子女、區僑務部門認定的華僑子女、國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門認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子女、符合隨軍進京落戶條件正在辦理隨軍手續的現役軍人子女、父母一方為本市戶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入學按本市戶籍對待。
3.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按照北京市相關文件指導要求制定《昌平區2023年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條件審核辦法》,建立日常聯合審核機制并積極穩妥做好義務教育全學段審核,切實維護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
父母持本人在京務工就業材料、在京實際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戶口簿、北京市居住證,到居住地所在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參加入學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進入相應入學程序。
4.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殘疾兒童少年同等條件下在服務范圍內就近就便優先入學。切實保障殘疾兒童少年能夠在公平包容的環境中接受適宜的教育。
5.其他類型兒童入學
區級以上引進人才的子女入學按有關規定辦理。烈士、華僑、現役軍人、全國勞動模范的子女和臺籍學生按有關規定在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工作要求
1.加強入學保障
區教委統一組織入學工作,均衡配置教育資源,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等因素,按照相對就近原則,合理劃定學校服務范圍。根據新增學位及供給情況,積極穩妥推進以多校劃片為主的入學方式。
2.加強政策宣傳
各校全面準確做好入學政策宣傳,及時公開學校性質、辦學規模、經費來源、服務片區、招生計劃和校額到校政策。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本轄區內入學政策宣傳和信訪接待工作。區宣傳、網信部門做好宣傳工作。
3.嚴肅招生紀律
各中小學校嚴格執行統一規定的入學工作時間和程序。嚴禁以考試成績和各類競賽證書、培訓競賽成績、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面試、評測、接收簡歷等形式選拔學生。嚴禁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以培訓班、校園開放日、夏令營等形式提前招生、選拔學生。嚴禁任何學校以實驗班、特色班、國際部、國際課程班等名義招生。民辦學校嚴格執行廣告和招生簡章備案制度,公開公示收費標準。對存在違規行為的學校和機構嚴肅處理。
4.強化部門聯動
區政府統籌保障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區教委作為主責單位,加強對全區義務教育學校入學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區人力社保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自委昌平分局及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加大戶籍、房產等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信息采集表所填報內容真實性的審核力度。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在新學年開學時入校就讀,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是基礎教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大局。各部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高度重視,將入學工作列入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民生保障工程,統一思想、嚴密組織、規范操作,認真對待群眾來信來訪,依法嚴肅處理違規違紀事件。及時發現并處理各類問題,切實維護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未盡事宜按相關規定執行。
昌平區2023年非本市戶籍
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階段
入學條件審核辦法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按照北京市相關文件指導要求制定《昌平區2023年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條件審核辦法》,具體內容如下:
組織機構
繼續落實昌平區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申請就讀證明證件材料審核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協調推進全區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條件審核工作。
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相關人員成立初審小組,具體負責對申請在昌平區就讀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的證件材料進行初審。
區教委、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區人力社保局、市規自委昌平分局抽調專人組成區聯合復審小組,具體負責對申請在昌平區就讀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的證件材料進行聯合復審。
審核內容
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父母(以下簡稱申請人)在本區居住,需要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須審核申請人務工就業材料、本區實際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戶口簿、北京市居住證等相關證件材料。
審核程序
(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審核申請
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2023年5月6日至19日),按照網上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證件材料到昌平區居住地所在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審核申請。
(二)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初審
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對申請人相關證件材料進行初審,審核不合格的,無法取得在昌平區入學的資格。
(三)區聯合復審小組開展聯合復審工作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初審合格的,于2023年5月7日至21日將相關證件材料報送至區聯合復審小組進行復審。
區聯合復審小組組成部門及職責:
1.務工就業材料,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由區人力社保局審核。
2.本區實際住所居住材料,由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自委昌平分局分別審核。
3.全家戶口簿、北京市居住證,由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審核。
4.按本市戶籍對待的適齡兒童少年相關證件材料,由相關部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教委審核。
審核過程中的特殊問題,由區聯合復審小組協商解決。不能通過協商解決的,報區聯合復審小組,召開聯席工作會議協調解決。
區聯合復審小組與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小組同時開展工作,2023年6月1日前結束復審工作。
(四)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反饋審核結果
區聯合復審小組將復審結果反饋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于6月2日前告知申請人,并為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出具《在京就讀證明》,同時在學齡人口信息采集系統上進行確認。
審核標準
(一)務工就業材料審核標準
申請人及其配偶至少應自2022年9月30日(含)之前在本市(至少一人在昌平區)工作并連續繳納9個月以上社會保險(不含補繳)。申請人須同時提交本人及配偶各自加蓋在京用人單位公章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和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參保人員繳費信息)。
在本區有自有合法產權住宅的申請人或其配偶,至少應自2022年9月30日(含)之前在本市工作并連續繳納9個月以上社會保險(不含補繳)。申請人須提交加蓋在京用人單位公章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和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參保人員繳費信息)。
(二)實際住所居住材料審核標準
申請人在昌平區實際居住地(截至2023年5月31日)穩定居住九個月以上,申請審核時須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申請人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或經備案網簽的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人租住房屋的,須提供規范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2022年9月30日(含)之前開具的房租發票和房屋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身份證復印件。所住房屋應適宜居住,能保證適齡兒童少年的安全。
租住單位公房的,須提供房屋產權證及單位房管部門出具的確認單;租住無房屋產權證農村民房的和由于歷史原因形成的無房屋產權證的住宅,由所在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確認單,由所在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后出具意見。
居住或租住辦公用房、地下室、商業用房、小產權房、非合法建筑和人防空間等,所出具的證明無效;租住按有關規定不得出租、轉租的軍產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所出具的證明無效;不具有實際居住意義的異型房、車庫以及廊道、通道等,所出具的證明無效。
(三)全家戶口簿審核標準
兒童少年年齡符合當年入學規定,戶口簿上年齡與出生證明上年齡應保持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證審核標準
1.申請人及其配偶均應持有有效期內(有效期起始日須為2022年9月30日(含)之前)居住地址為昌平區的北京市居住證。且北京市居住證登記的現居住地址與實際居住申報入學地址一致。
2.持有北京市居住證電子證的,應提供《北京市居住證確認單》;持有北京市居住證實體證且仍在有效期內的,應同時提供北京市居住證正反面復印件,北京市居住證實體證原件信息應為機打,涂改無效。
咨詢地址和聯系方式:
昌平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昌平區南邵鎮景興街10號院4號樓)
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咨詢電話:69708814 69708824(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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