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已連續3年把“雙減”督導作為教育督導“一號工程”。
3月13日記者獲悉,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于繼續把“雙減”督導作為教育督導“一號工程”的通知》(下稱《通知》),其中明確,針對當前學科類培訓隱形變異、非學科類培訓良莠不齊、校外培訓預收費監管不到位、藝考及涉境外培訓治理難度大、學校課后服務水平仍有待提高等突出問題,做好“雙減”督導工作。
據悉,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已連續3年把“雙減”督導作為教育督導“一號工程”。《通知》要求,構建國家、省、市、縣四級聯動督導工作機制,督促各地強化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堅決防止侵害群眾利益行為,推動形成良好教育生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通知》強調,各地要在前兩年工作的基礎上,建立健全“雙減”督導工作機制,在履行督政、督學、評估監測職能中,創新方式方法,切實發揮教育督導的監督作用,實現以督促減、以督增效。
《通知》明確,將重點從四個方面做好“雙減”督導工作。具體而言,一是納入市縣政府履職“重點督”。督促壓實市縣政府責任,聚焦“雙減”工作落實中的關鍵問題、突出矛盾,帶著線索督、跟著問題查、盯著問題改。二是部署指導責任督學“常態督”。按照《責任督學“雙減”實地督導工作指引》要求,組織責任督學采用校園巡查、問卷調查、走訪座談等方式開展義務教育學校全覆蓋督導。三是組織各級督學“專項督”。組織國家督學和省級督學采取“四不兩直”方式,對改革任務重、工作成效差、投訴問題多的市縣進行專項督查。四是加大通報問責力度“公開督”。定期通報工作進展緩慢或問題較多的市縣,對重點地區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專項通報,適時公開曝光不作為、慢作為等典型問題,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典型問題進行掛牌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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