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對本單位的涉危實驗室開展全面摸底,重點排查冠名“科技”、“新材料”、“生物”、“醫藥”、“試驗”、“實驗”、“研究”等單位的實驗室情況。
3月13日,記者獲悉,北京將開展高校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項治理,全面摸清高校涉危實驗室基本情況,建立涉危實驗室基礎信息臺賬,深入排查并消除實驗室安全隱患,全面提升實驗室安全條件,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實驗室事故發生。
此次治理對象為北京地區高校所有涉及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包括科研實驗室、教育教學實驗室,以及職業院校相關實驗室(不含軍工、國防等涉密實驗室)。涉及的危險化學品主要是指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和符合危險化學品確定原則的所有化學品。
北京市教委在通知中明確,此次重點治理涉及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實驗室和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主要治理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儲存管理、使用管理、廢棄危險化學品收集與處置、消防安全等13個方面。
其中,在廢棄危險化學品收集與處置上,北京市教委表示,應按照標準規范分類收集、科學暫存實驗室使用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危險廢物;及時委托有資質的收集、處置單位處置暫存的危險廢物。
同時,實驗室主體責任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專項應急預案,每年應至少組織實驗室有關人員進行一次危險化學品事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并做好演練記錄。針對所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配備專用消防器材,如滅火器、滅火毯、消防砂等;消防器材要定期進行檢查、維護。
根據安排,此次專項治理分為部署安排、自查自改、全面整改和檢查驗收四個階段。各高校對本單位的涉危實驗室開展全面摸底,重點排查冠名“科技”、“新材料”、“生物”、“醫藥”、“試驗”、“實驗”、“研究”等單位的實驗室情況,科研類實驗室和教育教學類實驗室分別統計并填寫信息統計表。
北京市教委要求,各高校在自查摸排和整改工作中,要嚴把驗收關,對于隱患問題突出、不具備實驗條件的實驗室和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要立即停止使用。對于隱患問題嚴重且短時間內無法整改的,要建立隱患治理臺賬,明確隱患事項、責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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