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類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制定依法合規的消課方案報審,通過后可進行消課。
天津市濱海新區“雙減”工作辦公室于近日制定了《濱海新區學科類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存量課程消減試行辦法》(簡稱《辦法》),明確學科類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制定依法合規的消課方案報審,通過后可進行消課。記者今日(9月17日)通過濱海新區“雙減”政策監督舉報熱線了解到,凡制定消課計劃的,濱海新區“雙減”辦公室將協調學生在課后服務時間內彈性離校,到培訓機構進行消課。
根據公開報道,天津市濱海新區是天津市“雙減”工作試點地區,發布了多項“雙減”工作部署,將重點在壓減學科類校外培訓、合理利用校內外資源、強化培訓收費監管等方面先行先試,為天津市提供可借鑒、可復制的經驗。其中,濱海新區教體局內設機構中增設了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監管室,對校外培訓機構進行專項治理,對現有的培訓機構建立詳細的工作臺賬。
“我們和校外培訓機構有工作群,《辦法》已經在各個群內下發。”今日下午,天津市濱海新區“雙減”政策監督舉報熱線工作人員介紹道。
《辦法》強調,消課要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授課,即從9月1日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寒暑假進行學科類教學,同時不得再銷售同時段的課程;周一至周五,自行安排,時間不得晚于20:30。
根據《辦法》,學科類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根據自身情況制定依法合規的消課方案報濱海新區教體局審批同意,方可進行消課。凡制定消課計劃的,濱海新區“雙減”辦公室將協調支持學生實行彈性離校。“學校目前在課后階段開展了寫作業、素質拓展等的課后服務工作,‘彈性離校’的意思是如果學生在課后服務階段提出提前放學、到機構消課,是允許的。”上述工作人員解釋說。
《辦法》表示,需要注意的是,家長要求退還學費的要積極配合落實,消減存量課程與家長協商一致。如家長無消課意向,培訓機構應在收到家長書面退費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將相應退費款項支付給家長,退費方式按雙方協商一致路徑退回。
校外培訓機構的學費預收款存入已簽協議的學費監管賬戶接受資金監管,《辦法》也對撥付方式進行了明確規定,即經培訓機構與家長雙方協商,培訓機構在進行消課中按時間進度由監管銀行撥付方式付款:在存量消課完成第一個月時,監管銀行撥付培訓費用的30%;在存量課程完成第二個月時,監管銀行再撥付培訓費用的30%;在存量課程全部完成后,監管銀行再撥付培訓費用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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