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各位發現沒有,每逢年尾,不少人計劃離職,去挑戰新的機遇。但是這種情況并不適用于公務員,公務員辭職不是這么簡單的。國家法律曾明文規定,這類公務員不得辭職,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務員的人員流...
不知道各位發現沒有,每逢年尾,不少人計劃離職,去挑戰新的機遇。但是這種情況并不適用于公務員,公務員辭職不是這么簡單的。國家法律曾明文規定,這類公務員不得辭職,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務員的人員流動性。
看到這里,可能有人感到奇怪,年底公務員想辭職應該怎么辦?
《公務員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已經結束。這部修訂草案中含有許多新的規定,關系到每一位公務員。其中有關辭職這一方面也做出了新的調整。新添了一個內容,規定:“正接受監察調查”的公務員不能夠辭職。除此之外,公務員能否自由辭職,還有其他限制的因素。
根據現行的《公務員法》,公務員辭職可以劃分為自愿辭職、引咎辭職以及責令辭職等多種情形。我們通常說的公務員辭職,一般屬于自愿辭職,對于自愿辭職的來說,如果職位沒有服務期等相關規定的話,一般都會同意,而且辭職后還可以繼續參加公務員考試。
但是如果職位最低服務年限的規定,那么就不能夠自由的辭去公職。目前,許多基層公務員都有最低服務年限,一般為5年服務期,或者更長。
一、什么是最低服務年限?
最低服務年限是指通過錄用、聘用、招聘等方式參加工作,根據錄用、聘用時所發布的《公告》、“職位表”以及相關政策規定(比如表述為“最低服務年限×年、必須服務×年、×年內不得調離、服務期×年以上”等),有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
二、公務員最低服務年限如何規定?
1、是指經過考察錄用后的公務員必須在所在單位服務滿崗位所要求的最低服務年限。以5年為例,就是指錄用后的公務員必須在所在單位服務滿5年,這5年包括試用期。在這5年內,新錄用公務員不允許調動或者向更高一級別的單位繼續考取。
2、《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第六條的內容為“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立法目的是為了確定新錄用公務員的職務和級別并規范任職定級工作,限制公務員辭職。
3、根據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辭去公職。按照有關規定,公務員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
4、公務員在試用期內不得提出辭職,但是新錄用公務員在試用期內可以向單位提出申請放棄錄用。
很多人都是沖著公務員工作比較輕松去考的,考上后發現公務員與自己想象中的不符最后辭職的也非常多。未來幾個月,國考將發布招錄公告,也許有些小伙伴能夠在國考中一戰成公,但入職后因不滿意職位,想辭掉以便繼續參加省考,這樣就會遇到無法辭去公職的風險。所以小編建議大家在報考之前,先做好打算,考慮入職后的情況,謹慎選報那些具有服務期的職位。
來源:本文內容搜集或轉自各大網絡平臺,并已注明來源、出處,如果轉載侵犯您的版權或非授權發布,請聯系小編,我們會及時審核處理。
聲明:江蘇教育黃頁對文中觀點保持中立,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不對文章觀點負責,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權及插圖屬于原作者。
Copyright?2013-2024 JSedu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蘇教育信息綜合發布查詢平臺保留所有權利
蘇公網安備32010402000125
蘇ICP備14051488號-3技術支持:南京博盛藍睿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思必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百度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