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專業設置辦法(試行)》(蘇教職〔2011〕3號)要求,在辦學單位申報、各設區市教育局和有關高職院校初審的基礎上,江蘇省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專業設置與建設指導委員會對申...
蘇教職函〔2024〕16號
各設區市教育局,各有關高職院校:
根據《江蘇省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專業設置辦法(試行)》(蘇教職〔2011〕3號)要求,在辦學單位申報、各設區市教育局和有關高職院校初審的基礎上,江蘇省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專業設置與建設指導委員會對申請新增的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專業進行了審核,同意江蘇聯合職業技術學院南京工程分院等74個辦學單位新增“安全技術與管理”等125個專業點(詳見附件),現予以公布。
各設區市教育局、各有關高職院校要指導相關辦學單位按照審核通過的標準化專業名稱組織招生宣傳和教育教學,不得擅自更改專業名稱,未經批準不得增加專業方向,未通過的專業不得招生。各地、各單位要主動對接國家戰略需要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急迫需求,建立專業動態調整機制,進一步優化專業結構,積極開設社會急需的專業,及時退出需求不旺、同質化嚴重的專業。各學校要加強專業內涵建設,突出專業特色,在教材課程、師資隊伍、實訓條件等方面下功夫,努力提升教育教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
省教育廳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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