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國家語委關于評選表彰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通知》(教語用函〔2022〕2號)和《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推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通知》(蘇教辦...
根據《教育部國家語委關于評選表彰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通知》(教語用函〔2022〕2號)和《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推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通知》(蘇教辦語函〔2022〕1號)要求,經基層推薦,省級評審,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工作表彰領導小組初審通過,現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推薦對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6日。公示期內,如對推薦對象有異議,請通過書面形式向省教育廳反映,反映情況應客觀真實。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應署實名并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
聯系人:雷申申,聯系電話:025-83335155,電子郵箱:ywb@ec.js.edu.cn。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推薦對象名單.pdf
省教育廳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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