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月12日從江蘇省科技廳獲悉,為深入貫徹國家和省委、省政府關于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決策部署,江蘇計劃開發1萬個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日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
記者7月12日從江蘇省科技廳獲悉,為深入貫徹國家和省委、省政府關于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決策部署,江蘇計劃開發1萬個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日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關于做好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和落實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統籌推進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各類創新主體開發科研助理崗位,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參與科研相關工作,尤其重點關注脫貧家庭、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以及有殘疾的、較長時間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什么是科研助理?省科技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科研助理是科研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從事各類科研項目輔助研究、實驗(工程)設施運行維護和實驗技術、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學術助理、財務助理以及博士后等工作。鼓勵各類創新主體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既是促進就業的有力手段,也是深化科技管理改革、構建與科技計劃相適應的專業化支撐隊伍的重要舉措,更是提升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創新能力的有效途徑,對推進科技創新支撐引領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和高質量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據了解,此次提供科研助理崗位的,除了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還有新型研發機構、科技企業孵化器等。此外,江蘇還將發揮科技計劃項目和創新基地平臺依托單位的引領作用,拓寬應屆大學畢業生就業渠道。
《通知》要求,設立科研助理崗位的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簽訂服務協議,為科研助理辦理參加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依托各級科技計劃項目設立的科研助理崗位,科研項目經費中“勞務費”科目資金可按照有關規定用于科研助理的勞務性報酬和社會保險補助等支出。
新華日報·交匯點記者 蔡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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