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教育部《關于推進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通知》(教師函〔2022〕1號,見附件)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蘇教師函〔2022〕4號
各有關本科師范生培養院校,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現將教育部《關于推進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通知》(教師函〔2022〕1號,見附件)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免試認定改革范圍
此次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師范類專業,是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師范類專業辦學條件和質量監測數據核驗的通知》(教師廳函〔2021〕28號)要求,由各有關高校參照教育實踐時間、實習生數與教育實踐基地數比例、專業生師比、學科課程與教學論教師(中學教育)/教師教育教師占專任教師比例(小學教育)/專任教師占本專業教師比例(學前教育)/專業教學法教師(職業技術師范教育)/特殊教育專業背景教師(特殊教育)、具有高級職稱教師占專任教師比例、生均教育實踐經費、生均教育類紙質圖書、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通過率等8個核心指標及內涵說明,進行數據核驗和填報,教育部根據數據指標,綜合考量確定的。各有關高校要嚴格按照免試認定改革范圍要求執行,及時通知相關師范生,充分保障學生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同時要對此次尚未納入改革范圍的師范類專業學生做好政策解釋工作。
二、做好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工作
各有關高校應根據所開設師范類專業的人才培養目標、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標準要求、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和大綱,參照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科目,確定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的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統一命題,統一對本校教育類研究生、師范生(含鄉村教師定向生)開展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面試可結合教育實習實踐環節一并考核,合理控制考核合格率。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命題組應包含校內外教師教育專家、一線中小學教師和校長等。各有關高校要將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辦法報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備案;在高等教育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臺,及時準確、動態維護參與改革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含鄉村教師定向生)信息;及時上報獲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含鄉村教師定向生)信息。各有關高校不得隨意擴大免試認定范圍,如有違反,將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三、有關工作要求
教育部在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基礎上,繼續在高等學校師范類專業中穩步推進免試認定改革,將教師隊伍質量關口前移到培養院校,是壓實培養院校建立健全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責任的重要舉措。各有關院校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住機遇、用好政策,加大投入、整合資源,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要認真學習領會政策,安排專人負責,及時向學生解讀政策。工作中遇到重要問題請及時報告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電話025—83335128。
教育部關于推進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通知.pdf
省教育廳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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