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1年對設區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工作安排,為廣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設區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現就開展滿意度調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蘇教督委辦函〔2021〕21號
各設區市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導室:
根據2021年對設區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工作安排,為廣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設區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現就開展滿意度調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時間安排
調查采用網絡問卷方式,為避免網絡擁堵,調查時間按設區市分時段進行,具體安排為:南京市、鹽城市、鎮江市、宿遷市為2021年9月24日至9月30日;無錫市、徐州市、連云港市、淮安市為 10月8日至10月14日;常州市、蘇州市、南通市、揚州市、泰州市為10月15日至10月21日。
二、 調查對象
問卷調查對象涉及3類人群:社會人士、教師和學生。根據被調查對象和調查重點的不同,各類問卷的內容各有所側重。每份問卷由填答人基本情況和調查內容兩部分組成。
三、 具體實施
1.問卷發放。用手機微信掃描相應二維碼進入問卷。請將本地二維碼(見附件)放在設區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學(含中等職業學校)等官方網站的醒目位置,由被調查者使用微信掃碼進入。
2.問卷分配。填答人掃描二維碼后,可以根據身份(社會人士、教師和學生)參與問卷調查。
3.問卷和回收。填答人提交問卷后,將自動上傳系統后臺,以保證調查過程公正、問卷結果和留言內容保密。
四、有關要求
1.迅速組織發布。各地收到通知和登錄二維碼后,要盡快在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網站或微信公眾號等向社會發布。
2.加大宣傳力度。要通過多種途徑加大宣傳,廣泛發動讓社會各界知曉并積極參與對設區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滿意度調查,確保參與滿意度調查人員的數量,讓更多人關心當地教育發展。公告內容要保留到10月21日。
3.堅持實事求是。要嚴明工作紀律,提高調查實效,杜絕虛假填報等弄虛作假行為,確保調查結果客觀公正。
聯系人:王海浪,聯系電話: 025-83335673。
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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