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發(fā)生以來,根據(jù)教育部“停課不停學,將線下課程轉移到線上”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培訓機構相繼延期開學并因地制宜積極組織開展線上教學,但竟有不法分子把這當成自己“發(fā)財”的...
新冠肺炎疫情發(fā)生以來,根據(jù)教育部“停課不停學,將線下課程轉移到線上”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培訓機構相繼延期開學并因地制宜積極組織開展線上教學,但竟有不法分子把這當成自己“發(fā)財”的新路子!
我省檢察機關在辦案中發(fā)現(xiàn),近期,連云港、南京、蘇州、常州、南通等地共發(fā)生10起,犯罪分子潛入微信群、QQ群冒充學校教師或班主任,以疫情期間不能到校現(xiàn)場繳納費用為由,收取學費或材料費的詐騙案件!經初步統(tǒng)計,公安機關已立案10件,上述案件共涉及被害家長122人,詐騙金額達129831元!
正告犯罪分子,勿存僥幸心理!對這類犯罪行為,檢察機關旗幟鮮明、態(tài)度堅決:發(fā)國難財者,司法機關必嚴懲!
相關案例:
1.連云港灌南冒充教師詐騙案
張某某2019年12月期間伙同另一犯罪嫌疑人通過對qq群“班級群”“年級”等關鍵詞搜索潛入灌南、張家港等地家長群,通過修改備注名和頭像,當“假班主任”發(fā)布虛假信息誘騙家長交費。在灌南縣某小學學生家長群和張家港市某幼兒園學生家長群,共騙取14名家長6090元。根據(jù)嫌疑人交代,還涉嫌在江蘇常州、山東東營、福建漳州等地使用同樣手段進行詐騙9520元。目前,灌南縣檢察院已批準逮捕。
2020年2月8日,公安機關將張某某等2人詐騙一案,移送灌南縣人民檢察院審查逮捕。檢察機關在審查逮捕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本案審查批捕時正值新冠疫情防疫期間,學生教育“停課不停學”,多數(shù)教育通過網絡進行,班級群成為學生教育中溝通聯(lián)絡的重要橋梁,本案中,兩個嫌疑人的行為將會嚴重影響網絡教育安全。檢察機關審查認為,張某某二人行為構成詐騙罪,已經達到立案追訴標準,在當前疫情防控期間,該行為具有特殊社會危害性,應予逮捕。
2.南京江寧冒充教師詐騙案
2020年2月13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使用QQ進入南京某小學英語復習群,并將自己的QQ昵稱、頭像更換成與任課教師相同的樣式,隨后在群內冒充任課教師發(fā)布“受疫情影響,需要參加網絡輔導課并繳納輔導費”的虛假消息,要求每位家長掃描微信二維碼付款1300元,兩名被害人信以為真,分別向嫌疑人轉賬1300元,共計2600元。當?shù)毓矙C關偵查時發(fā)現(xiàn),該嫌疑人賬戶有大量的資金流入,且賬戶所進資金中關聯(lián)30余名被害人,共計15000余元,目前已有青島、余姚和蘇州等地受害人在案發(fā)地報案。
2月13日,被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15日犯罪嫌疑人于廣西被抓獲歸案并刑事拘留,次日移交南京公安機關。目前,江寧區(qū)檢察院已作出批捕決定。
詐騙手段分析:
辦案中發(fā)現(xiàn),該類案件呈現(xiàn)規(guī)模化撒網式進群、潛伏詐騙易得手、詐騙犯罪廣隱蔽性強三個特點,嚴重影響了防控期間教學秩序,亟需引起重視。一是廣撒網式搜索進群行騙。
一些犯罪分子利欲熏心,無視法律和道德的底線,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利用學校、培訓機構普遍開展線上教學、輔導的機會,通過廣撒網式搜索“家長群”等關鍵字,利用部分微信群、QQ群沒有設置相應的驗證步驟、群管理員疏于管理等漏洞,進入多個家長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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