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學生會指,澳門治安警察局以“有強烈跡象顯示會從事危害澳門公眾秩序的活動”為由,根據(jù)《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內(nèi)部保安綱要法》第17條第1款第4項,于下午1時10分將梁麗幗即時遣返。
據(jù)香港《東方日報》16日報道,當日下午,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學聯(lián)前常委梁麗幗入境澳門被拒絕。
港大學生會指,澳門治安警察局以“有強烈跡象顯示會從事危害澳門公眾秩序的活動”為由,根據(jù)《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內(nèi)部保安綱要法》第17條第1款第4項,于下午1時10分將梁麗幗即時遣返。
據(jù)香港大公報此前報道,梁麗幗是非法“占中”頭目戴耀廷的“高足”,梁麗幗參與70多天非法“占中”,沖擊香港立法會。她違反了“公民抗命”的承諾,曾經(jīng)宣稱違反了法律,將會自首,承擔法律責任。“占中”清場后,食言而肥,仍然拒絕自首。
作為一個港大的法律系學生,她視法律如無物。為了支持陳文敏擔任港大副校長,帶領學生包圍校務委員會的會議場地,一方面組織學生堵塞校委離開會場的道路,喝令校委必須返回座位,侮辱師道尊嚴,禁錮教授的人身自由。
而梁麗幗和陳文敏的關系最“緊密”的時刻就是非法“占中”期間,陳文敏在任香港大學法學院院長期間,收受黑金政治捐款,縱容和包庇港大副教授戴耀廷與香港大學的學生會參與非法“占中”,甚至還為戴耀廷宣傳鼓吹“占中”書籍。
梁麗幗2014年擔任港大學生會會長兼學聯(lián)前常委,學聯(lián)是“港獨”組織“香港眾志”的一個派系,她在非法“占中”期間,以學聯(lián)代表身份參與和政府的對話,當時其他代表包括學聯(lián)前秘書長周永康、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前常委羅冠聰及前常務秘書鐘耀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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